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案件在刑事审判期间是否应当中止税务行政复议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晋地税政发[2002]5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案件在刑事审判期间是否应当中止税务行政复议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案件在刑事审判期间是否应当中止税务行政复议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2002年3月15日 晋地税政发[2002]5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案件在刑事审判期间是否应当中止税务行政复议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