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城市区供热矛盾和纠纷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主要原因是一些供热单位经营管理混乱,承包、租赁行为不规范,相关手续不健全,违背了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要求,群众意见较大。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供热市场的管理,整顿和规范供热市场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区域锅炉供热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和《秦皇岛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之规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供热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必须引起供热单位的高度重视,要抓紧对存在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要采取可行措施,在今年采暖季前竭尽全力解决本单位存在的问题。

  二、工商、规划、税务、建设、公用等部门对供热市场的管理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实施联合检查。

  1、检查主要内容:

  (1)2000年以来新建、改建、扩建供热设施审批手续是否合法、齐全,供热设施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以及竣工验收情况;

  (2)供热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税收管理情况;

  (3)供热设施经营管理情况。

  2、检查时间:5月31日前为自查阶段,全市所有经营性和自供供热单位务必到市政府供热办公室进行登证注册,填写《城市供热企业资质申报表》,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经营情况,6月1日至7月31日联合检查组(市公用事业局、市规划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建设局、市政府供热办公室等单位组成)开始进行核查清理,对自查不到位,联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要加强整顿和规范供热市场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市供热办要及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