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有关单位:

  《中山市2002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五月十日

中山市2002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巩固2001年畅通工程实施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向纵深发展,创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使交通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根据省公安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2年广东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公通字[2002]61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2001年实施基础上,巩固畅通工程成果,紧密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安和城市建设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建管并举,标本兼治,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加快城市整体智能交通系统(ITS)建设步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引导城市道路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进一步更新管理观念,改革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重点解决影响城市交通和安全的突出问题,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

  畅通工程实施范围继续以城区范围为主,在石歧区、东区、南区、西区组织实施工作。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畅通工程领导组继续履行畅通工程领导职责,领导小组组成成员调整如下:组长:彭建文(市政府),副组长:张国基(市政府)、叶富强(市建设局)、黄培根(市科技局)、王志强(市公安局),成员:何少扬(市建设局)、黄建平(市交警支队)、梁小业(市交警支队)、阮世创(市执法局)。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畅通办),畅通办设在市交警支队,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畅通办主任:黄建平(兼),副主任:梁小业(兼)、高赞行(建设局)、董才(科技局)。

  四、工作目标

  在2001年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基础上,巩固畅通工程模范管理水平成果,并通过整体智能交通系统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市区交通管理的智能化、科技化和现代化。党委、政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科学管理、严格执法意识明显增强,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章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下降。

  五、工作任务

  (一)城区在抓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将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秩序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大力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到期报废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上路非法行驶的情况,确保国家有关车管政策、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严抓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和非法机动车相互占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信号灯和指路标志标线行驶、占道经营阻碍交通等各类交通违章行为,严格规范交通秩序。通过建立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严管路口”科学渠化交叉口,合理设置交通管理设施;优化信号配时,明确通行权利,规范交通行为,大力提高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综合通行能力,使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秩序良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文明、有序。

  (二)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城市的道路基础设施、公共交通和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保证交通供给满足交通需求,按照国家标准增设、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完善路网结构,并挖掘现有道路资源及管理资源,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优化交通组织,强化交通管理措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三)在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基础上,以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组织协调、通畅为目标,积极探索由“严管街”到“严管区”的发展途径,集中力量,将整治和巩固结合起来,严抓城市主干道的交通秩序管理,发挥城市主干道功能作用,提高通行能行,优化交通环境。

  (四)交警、城建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依法行政,提高管事率,切实解决影响城市管理的各种问题。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交警、城建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执法水平,更新管理观念,以适应现代化交通管理对人才的需求,提高管理水平。

  (五)结合实施整体智能交通系统试点建设,科学指导城市交通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建立立体化的道路交通网络,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六)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教育的内容,依托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和进社区等活动,加快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进程,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自我教育的意识,使公民交通文明意识有明显提高,将宣传的效果体现在“会安全走路,会安全乘车,会安全骑车,会规范停车”等具体行为上。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市民交通文明意识,有效改变交通秩序混乱的状况。

  (七)进一步拓宽思路,加快改革,把握机遇,放眼世界,向国际先进交通管理水平看齐;要在指挥中心各系统功能集成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勤务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城市智能化交通管理平台。从解决城市交通管理存在重点、难点问题入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城市交通发展的特点,对城市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规划进行细化;多方开拓渠道,确保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资金到位;用足法律、行政、经济、管理等各种有效手段,加大交通违章处罚力度。

  六、评价项目要求

  按《省实施方案》要求,我市为A类实施城市,2002年评价围绕“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服务热情规范,宣传广泛深入,设施齐全有效”等方面,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2年版)A类城市基本指标和附加指标两大部分,组织实施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2002年5月—2002年12月),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届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法规,营造创建范围;完善设施,调整交通流;与市科技局协调做好整体智能交通系统的开发、研究和建设;组织建立各种管理、监督机制,集中力量,组织攻坚,达到预定目标。

  (二)验收评价阶段(2003年1月—4月),巩固成效,检查对照,开展自评,补充完善,做好准备,迎接上级验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