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2]5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养老金领取者死亡的丧葬补助金纳入省级统筹,标准按全市上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个月标准执行。此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全市上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每年公布一次。
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
公布日期:2002-04-30施行日期:2002-04-30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02]6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2-04-30
施行日期 2002-04-30
发布部门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2]5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养老金领取者死亡的丧葬补助金纳入省级统筹,标准按全市上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个月标准执行。此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全市上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每年公布一次。
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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