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准备并尽快开工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是培育我省经济增长点,加快发展、富民强省的关键举措;也是优化我省经济结构,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步骤。为加快推进“十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十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紧迫感

  省委、省政府提出,“十五”期间要坚持以加快发展、富民强省为主题。加快发展必须加大投入规模,这是优化我省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经济综合竞争力关键所在。加大投入需要一批重大项目作支撑,而重大项目实施要靠前期工作创造条件。“九五”期间,尤其是1998年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来,我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八五”增长了一倍多,干成了一些多年想干而没有能力干的大事,对扩大内需,保持“九五”期间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但是,各地发展不平衡。实践证明,凡是项目准备多、前期工作扎实、充分的地方,争取到的项目就多,投资规模就大,经济发展后劲就大,速度也较快;反之,凡是项目准备不充分的地区,就失去一些投资机遇,经济发展的速度就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争取投资和招商引资都是在竞争环境下进行的,要抓住机遇,就要把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树立“项目等机遇”的思想。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对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切实把项目前期工作放到投资工作乃至整个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齐心协力,加快推进,为争取实施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重大项目,拉动我省经济快速增长,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为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筛选,确保“十五”重大项目的质量根据省政府要求,省计委、省经贸委会同各市和省有关部门筛选了开展工作的重大项目62项(见《安徽省“十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涉及农林水利、高技术产业、加工制造业、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服务业及环保等领域。这些项目的选择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二是注意发挥我省比较优势,培植特色产业,避免产业雷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三是注意了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注重有一定市场前景的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视加工延伸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形成产业链;四是尽可能依托现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使项目有可靠的支撑载体;五是注意调动中央、省直属企业,科研院所,以及市、县等方面的积极性。全省开展工作的重大项目确定后,既要相对固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项目的进展,努力落实建设条件;又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对情况发生变化的,适时进行调整,以保证项目的科学可行。各市、县可参照上述原则,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严格筛选和及时确定本地区“十五”重大项目。

  三、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十五”重大项目责任制

  《安徽省“十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明确了全省“十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和工作目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据此开展工作,加快向前推进。

  (一)实行重大项目首长负责制。省政府各位负责同志按照分管范围,加强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积极创造条件,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省有关部门和各市负责同志要按照分工,负责联系本部门、本地区的“十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督促目标任务的落实。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协调,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的良好氛围。

  (二)实行重大项目企业法人负责制。“十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要尽可能以项目法人为主体向前推进。已有法人承担的项目,所在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协助落实项目前期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保证项目前期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项目法人尚未确定的,要尽可能依托优势企业来落实前期工作任务;暂时无法确定项目主体的,可由省、市计委、经贸委等单位先做前期工作,做到一定深度后,作为项目储备,积极寻找合适的项目法人。在“十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中,基本建设项目由省计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实行滚动管理;技术改造项目由省经贸委归口管理。

  (三)实行重大项目部门负责制。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监督、指导和协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促使项目尽快启动;对归口管理的项目,要制定前期工作推进方案,并落实有关领导和业务处室的责任。各市对所承担的项目也要相应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省“十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各个环节进展情况的跟踪检查,对按时或提前完成前期工作任务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因人为原因导致前期工作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扎实工作,确保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项目前期工作要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把事关项目能否生存的市场趋势分析、技术先进性分析、项目效益分析做深做透。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必须扎扎实实地采取以下措施。第一,要有专门的工作班子,以落实办事力量和责任。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有承担项目的专门工作班子,各具体承担项目前期工作的法人主体更要有专门班子。第二,重大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的编制等前期工作,要委托有资质、有能力的研究单位、设计单位承担。引入竞争机制,优选咨询单位和设计单位,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第三,为增加全省“十五”重大项目决策的科学性,降低风险,减少失误,所有重大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程序办理。第四,做前期工作时,要开阔思路,认真落实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渠道。重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把招商引资、企业上市、资产重组等作为筹措资金的重要渠道,鼓励项目法人和其它投资商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投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坚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十五”重大项目责任单位要对工作目标逐一进行分解,制定详细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表,于2002年5月底前报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季汇总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汇报。

  附:安徽省“十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