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南丹、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根据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抓好我地区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规划工作,加快红水河流域的开发步伐,促进全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现将《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及时组织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二00二年四月十三日

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编制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规划的意义

  红水河是珠江上游西江水系干流,由云贵高原流入广西,全长659公里,是广西的“母亲”河,是河池地区最大的河流。红水河经百色乐业县流经我地区天峨、南丹、东兰、巴马、都安、大化等6个县,在河池地区境内长458.6公里,占总长的70%.流域还涉及凤山、河池等县市,总面积1.8万平方公里。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地处桂西山区,是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的地区。

  红水河流域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红水河流域物产资源极为丰富,尤其是矿产资源和水力资源,早已闻名于世,被誉为“有色金属之乡”和“水电之乡”。红水河蕴藏着巨大的水能资源,国家规划在红水河兴建10座梯级水电站,在河池地区境内就有龙滩、岩滩、大化、百龙滩四个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80-860万千瓦,占10个梯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的2/3以上。正在建设的龙滩水电站是红水河梯级水电站的“龙头”,是广西“西电东送”的骨干工程。流域境内库区山清水秀,自然景观奇特,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山水风光、洞穴、民族风情等旅游品种多样、品位高,开发的价值和潜力很大。区域内八角、板栗、岩黄连、喜树、香猪、三乌鸡、银鱼等特色优势农业综合开发前景十分广阔。红水河流域是全区最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发展后劲不足,区域内各县是国家扶贫重点县,64%的行政村为贫困村,享受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政策。该区域是河池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85.62%,巴马、大化、都安三个瑶族自治县享受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此外,区域各县是右江老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革命老区的有关政策。该区域是红水河梯级水电站库区,四座水电站库区淹没大量土地和基础设施,涉及人口25万人以上,库区经济社会问题突出,生态环境日趋恶化。

  基于上述情况,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红水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十分重视,2001年12月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把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提到议事日程。因此,编制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对合理开发红水河流域自然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加快扶贫致富奔小康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契机,以脱贫致富奔小康为目标,围绕地委、行署提出的“一个目标、三个提升、四个带动”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思路,针对红水河流域生态、经济现状及其特点,着眼于红水河梯级水电站的拉动功能,构划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着眼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眼于改善、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着眼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开发资源,近期与远期建设相结合,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

  (二)规划的原则。根据上述指导思想,规划编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地方经济发展和水电站的安全运转相结合原则;

  2、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3、生态环境治理与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原则;

  4、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原则;

  5、经济、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原则;

  6、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原则;

  7、发挥区域特色优势原则;

  8、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相结合原则;

  9、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原则。

  三、规划设想

  (一)规划区域的范围。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总体规划,规划区域覆盖天峨、南丹、东兰、巴马、都安、大化等6个县,辐射凤山、河池等2个县(市),面积22245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2001-2010年。

  (三)规划编制内容及完成规划工作的单位。编制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总体规划,重点提出特色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目标任务、方向、重点和布局。

  1、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区域今后十年公路、红水河航运、农田水利、发电及农村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交通建设规划(含公路、河流航运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地区交通局和海事局负责;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由水利局负责;水力发电及农村供电规划编制工作由地区水利局及供电局负责。

  2、重点产业开发规划。

  (1)旅游业发展规划。由地区旅游局会同有关县市旅游局负责编制。

  (2)特色种养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由地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局会同相关县市农业局、畜牧水产局负责。

  (3)特色工业发展规划:重点搞好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加工利用、制药工业、建材工业、食品工业等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由地区经贸局、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县市相关部门负责。

  3、城镇化发展规划。制定区域城市、重点镇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由地区建设局会同有关县市相关部门负责。

  4、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规划。重点编制退耕还林(草)、砌墙保土、库区提岸治理工程、农村沼气、城乡、工矿污染源治理、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生态破坏治理恢复等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地区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县市相关部门负责。

  5、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点编制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十年规划。编制工作由地区教育局、文化局、体育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会同有关县市相关部门负责。

  6、《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总体规划》文本、规划发展各项经济指标、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图编制由地区计划局会同各有关县市计划局负责编制完成。

  除完成上述区域综合性规划编制外,各有关县也要相应编制本县的发展规划。

  四、规划编制组织

  根据《河池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各有关县市也要相应成立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计划局。办公室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五、规划成果及时间要求

  (一)规划成果。

  1、《广西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总体规划》。

  2、《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3、《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特色种养业发展规划》。

  4、《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矿产资源开发及工业发展规划》。

  5、《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旅游业发展规划》。

  6、《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城镇化发展规划》。

  7、《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

  8、《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9、规划建设项目。

  10、规划布局图。

  11、录制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电视片。

  (二)时间要求

  1、2002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组织编写人员考察红水河流域,展开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状况调查,研究提出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方案及相关开发项目。

  2、2002年6月,完成相关调查数据资料汇总。编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各项经济发展目标,提出规划建设项目,报地委、行署审定。

  3、2002年6月至2002年7月,编制专题规划和总体规划文本,绘制规划布局图阶段。6月底,完成区域专题规划及县级开发规划的编制;7月底,完成总体规划文本及规划布局图编制。2002年8月将初稿提交区地有关部门专家审查,9月份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规划,10月份以前提交评审。

  六、规划编制经费来源

  完成这项规划编制工作,需要一定经费,地区编制规划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地区财政拨款解决,各县规划工作经费由各县财政拨款解决。所需规划工作人员由地委、行署统一抽调。

  附:河池地区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规划工作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