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油区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二年四月十一日

东营市油区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东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委[2000]273号)和《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东发[2001]7号),保留东营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市油区工作办公室是主管全市油区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落实油地领导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2.制定全市油地结合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全市工农共建工作。

  以上三项职能交由市油地校结合办公室承担。

  (二)增加的职能

  协助县区党委管理县区油区办领导干部。

  (三)转变的职能

  进一步强化边远单井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结合以上职能调整,市油区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油区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草拟全市油区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油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区油区办的工作,协助管理县区油区办领导干部。

  (三)制定全市油区综合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协调处理油区工农关系;检查指导油田勘探、开发、施工作业许可办理情况。

  (五)负责办理油田在物探、供电、通讯线路施工、油田油气水管线(直径377mm及以下)铺设等方面临时用地管理和经济赔偿等事项。

  (六)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全市落地原油回收、净化、调拨、结算;办理辖区内石油油品、油料、油田生产建设性废旧物资和专用器材外运准运手续。

  (七)负责研究制定油田边远单井、零星油气区块及油田难动用储量开发、管理意见和建议;对油田移交地方的边远单井实施统一管理;组织与油田联合开发零星油气区块及难动用储量。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油区秩序综合治理。负责取缔油区内非法建设的小土炼油、小化工、小轧钢和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查处私接乱接油田气、电、水行为;查处非法外运油品、油料和油田物资器材行为;查处在油气主管线上的违章建筑;查处非法利用油田资源进行变相生产、变型加工的行为。

  (九)监督管理油区系统财务工作,按规定收缴油区管理规费,提出落地原油价格调整建议。

  (十)负责全市油区工作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对油区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十一)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油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油区办设4个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办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值班、文秘、档案、保密、督查及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安全、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

  (二)财务科

  编制油区系统财务规划、计划(含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资产和财务工作;负责提出调整落地原油价格的建议;按规定收缴油区管理规费;指导各县区油区办财务工作;负责油区系统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三)工农科

  协调处理油区工农关系;检查指导油田勘探、开发、施工作业许可办理情况;负责办理油田在物探、供电、通讯线路施工和油田油气水管线(直径377mm及以下)铺设等方面临时用地和经济赔偿等事项。

  (四)综合管理科

  研究制定油区落地原油回收管理计划;拟定加强落地原油管理规范性文件;提出油田边远单井、零星油气区块及油田难动用储量开发管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落地原油回收队、净化站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落地原油回收、调拨、审批、统计工作;负责对油田移交地方的边远单井实施统一管理;组织与油田联合开发零星油气区块及难动用储量;搞好落地原油顶算产量交接;负责《准运证》代办点管理工作。

  研究拟定全市油区秩序综合治理有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组织关于油区治安有关法规的宣传与实施;负责全市油区治安情况的统计、分析、反馈工作;组织取缔各类非法“三小一点”(小土炼油、小化工、小轧钢和非法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负责油田生产建设性废旧物资和专用器材、油品、油料运出油区准运证的核发并负责组织稽查;组织查处私接乱接油田气、电、水行为;组织查处在油、气主管线上的违章建筑;对查获的非法运输车辆、物资器材、油品、油料作出处理决定。

  四、人员编制

  市油区办机关编制总额13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1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编制按这次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