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河市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精心抓好落实。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黑河市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为主线,以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为重点,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支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廉洁自律、具有公仆意识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基本目标

  根据我市“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及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培训的方针、政策,按照职业发展和政府工作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分级分类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政治、业务、文化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训,使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有较大提高,学历、专业、知识结构得到优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组织各级各类公务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党的宗旨、纪律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社会主义道德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坚定理想和信念,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强化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抓好业务培训。一是规范初任培训。 从2001年起,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到行政学院(干校)接受不少于20天的初任培训,先培训后上岗,参训率力争达到100%.二是突出任职培训。对晋升科级领导、非领导及科员职务的公务员,坚持先培训后任职。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2002年上半年,举办1期20天的任职培训班,对市政府直属机关机构改革竞争上岗后担任科级领导、非领导及科员职务的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任职前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在任职1年内到行政学院(干校)接受任职培训。三是深化专业知识培训。国家公务员每年都要接受专业知识培训。每个部门在规划期内要确定两门以上专业课程。四是强化更新知识培训。重点开展WTO知识培训,提高公务员对加入WTO的适应能力。继续抓好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到2005年,全市45岁以下公务员全部接受过计算机、外语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三)抓好学历教育。引导和鼓励广大公务员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对口专业进行深造学习,提高学历层次和改善知识结构。到2005年,我市科级职务以上公务员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要超过90%,科员、办事员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达到100%.鼓励公务员在职参加研究生班、第二学历教育课程学习。

  (四)抓好依法行政培训。2002年和2003年,集中组织公务员学习邓小平行政法制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宪法、规范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和与工作有关的规范专门行政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2004年组织统一命题,考试考核,检查验收,参加国家、省依法行政师资培训班和依法行政知识竞赛。

  (五)搞好礼仪规范培训。对公务员进行工作待人接物标准化、正规化方面的培训,使公务员在具体工作中明确“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树立我市公务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六)做好对分流人员的培训。对2001年全市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按照学有所长、学有所用的原则,制定专门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到2003年上半年,结束全部培训。

  (七)选送优秀公务员赴省外培训。配合市委组织部探索并建立“省外国家公务员培训机构库”,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公务员(含培训工作管理人员及教学人员)赴外省进行短期培训和进修。规划期内力争选派骨干15—20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培训工作领导。要将公务员培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干部教育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人事部门要履行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责,切实抓好培训规划制定、政策研究、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确保培训规划、计划的全面落实。

  (二)完善法规体系。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本地本部门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以及施教机构认定等管理规定和办法,逐步向依法培训过渡。

  (三)实行激励约束机制。分级建立公务员学习培训档案,制定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把公务员参加培训的经历、学习表现和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实行公务员培训年度计划备案、总结报告制度。每年12月10日前,下一级政府人事部门,应将本年培训总结和下一年培训计划报上一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各部门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按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培训管理办法》,强化培训各环节和各种培训活动及从事培训活动中介组织的管理。

  (五)充分发挥各级行政学院(干校)、培训中心等公务员培训基地的作用。坚持正确办学方针,调整培训基地的布局和规模,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要按照公务员施教机构的资格认定制度,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对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进行资格认定。

  (六)加强地方特色的课程培训。在全市统一规划并审定培训课程的同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根据职位和职业发展需要确定培训课程,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七)不断改进和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大力推广双讲式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教学等培训方法,增强教学特色和效率,树立现代培训意识,实现培训方式现代化。

  (八)落实培训经费。各地对公务员培训经费要按有关规定列支,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重点培训项目给予重点保障,并逐年有所增加。

  (九)开展培训理论研究。围绕公务员培训中出现的重大理论和实际课题,通过召开理论研讨会或进行专题研讨,探求公务员培训的自身规律和特点,用于指导培训工作实践。

  (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地要建立公务员培训师资管理数据库,实现师资资源共享,逐步建立起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要实行教师进修制度、实践锻炼制度,定期举办师资培训班,交流培训方法和教学经验,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