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淮安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淮安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24号),特制定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及范围

  本市集贸市场整治的范围,主要是指由一个主体开办、多个主体入场经营的有形商品交易市场,包括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等各类集贸市场。

  二、整治内容及措施

  本次整治活动的重点是辐射面广、群众反映大、假冒伪劣、偷税逃税及社会治安等问题比较严重的集贸市场;重点查处与工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重要工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重点抓好清查经营主体、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强化质量监管、强化税收征管、净化市场环境、清除执法壁垒、完善监督制度等方面工作。

  三、整治时间及安排

  整治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

  各地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地要对本地集贸市场整体状况及违法违规问题深入进行摸底排查,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并及时进行部署。要对本地各类集贸市场以及入场经营的各类经营主体的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纳入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本地整治的重点市场名单,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切实的整治措施。

  (二)对照自查阶段(4月上旬)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类市场按照本次整治的要求,查找本市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拿出整治方案和解决措施。

  (三)集中整改阶段(4月中旬至7月中旬)

  针对自查阶段排查的问题,进行认真、全面梳理分析,提出整改意见,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整改。各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既要对查摆出的问题全面突破,齐头并进,实施大规模、全方位整改,也可就消费者、经营者反映的突出、尖锐、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先行解决,并切实抓出成效。

  (四)检查总结阶段(7月下旬)

  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在此基础上实行长效管理,达到标本兼治。各地在此前要组织一次自查,检查时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整改要求,不搞形式主义。

  四、整治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各县(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认真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把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作为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

  (二)形成工作合力。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工商局会同市经贸委、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局、质检局、药监局等部门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税务机关要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质检部门要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以及销售商品的计量监管力度,严禁使用不合格或淘汰的计量器具;经贸部门要采取措施引导集贸市场改进经营方式,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药材集贸市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公安、信息、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网吧、电子游艺室、书摊等经营场所的管理,取缔各种非法摊点,收缴黄色淫秽等非法出版物品。总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各自的分工,密切配合,大力协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三)加大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通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教育人民群众。

  (四)严肃执法纪律。严格依法行政,清除执法腐败。做到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对滥用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对与违法分子和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抓好督促检查。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工作组,对各地整治工作,尤其是对全市确定的重点市场的整治情况进行阶段性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地也要采取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深入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将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