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收费(价格)监管,实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大力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2001年10月省政府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涉农收费公示经验交流会,在全省推广我市的经验和作法。但目前我市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涨价、乱摊派的现象并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根据全国和全省减轻农民负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的意义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减轻农民负担,不仅有利于直接促进农民增收,而且对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政权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实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是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的具体行动。各级政府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减负就是增收的观念,充分认识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进一步完善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实现涉农收费(价格)管理透明、价格和收费行为规范、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二、进一步完善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涉农收费(价格)文件的清理工作。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收费对象、计费单位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

(二)对现有涉农收费(价格)公示牌、公示栏和价目表进行一次“回头看”。凡国家、省、市已明令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要及时注销或变更;凡有收费幅度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下限公示。

(三)各地要集中力量对当前农民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乱收费进行专项整治。整治与公示相结合,重点公示以下内容:

(1)要抓好农民建房收费政策的落实工作。对农民在原宅基地、荒山、荒坡上建房的,只收取5元的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

(2)要纠正农村用电乱加价和借农网改造之机搭车收费行为。对已完成“两改”验收的地方,农村居民用电要降到市规定的同价基价以内;农业生产、动力等其它用电,也要严格按照规定降低价格。对“两改”没有完成的地方,农村各类用电必须控制在市规定的限价以内。网改中对农民收取的电能表及电表以下的进户线费用,每户最高不得超过200元。各地物价部门要严格按照实际出厂价和运杂费核定价格,不得未经审核套用省定最高标准。

(3)要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除市统一规定的学杂费、借读费和代收费项目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4)要加强农村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收费管理。有关部门办理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手续时,严禁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自立项目收取各种费用。

(5)要制止对农民外出务工的乱收费。要落实国家和省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收费政策,有关部门和单位向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除收取证书工本费外,其他歧视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一律取消;为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有偿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凡3月1日后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仍然违规收取其他费用的,都必须限期清退。

(6)要加大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对农机、农技、畜牧防疫等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先服务后收费,优服务低收费,不服务不收费。严禁将已明确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严禁行政机关分解职能,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严禁利用办理农民外出务工等审批事项或手续时,搭车收费、强制服务收费。

(7)要加强生产资料和粮食收购价格的管理。国家已明确将农业用水价格由原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价格管理,各地要按照市里的要求加强监管,取消不合理的加价和收费,要严格控制标准,不得擅自提高。要严格执行省里关于抗洪救灾的有关规定,对救灾排渍用电、用油等价格实行优惠。加强对灾区种子、化肥等价格的监管,严禁哄抬价格的现象发生。粮食必须坚持挂牌收购,严禁在收购过程中短斤少两、压级压价,坑害农民。

三、进一步完善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的具体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完善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工作,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乡(镇)要安排负责人专抓此项工作,聘请一名涉农收费(价格)专职监督员,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等为监督员。

(二)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按照“立得起、看得清、读得懂、留得住”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对还没有建立公示制度的地方,要确保年底各交通要道的总公示牌和收费单位的分公示牌覆盖率达到100%。

(三)在全市14个中心城镇实行“一个大厅办证,一个窗口收费”。每个中心城镇要设立涉农收费办证厅,由财政所统一收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有条件的乡(镇)逐步推广。

(四)加强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健全农村价格和收费监督网络,完善农村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安排专人值班,加大对涉农收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的涉农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要在48小时内调查落实。物价部门要把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涉农收费(价格)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对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除实行经济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明确责任,重点考核。各级政府一把手对此项工作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单位责任要落实到人。凡因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问题引发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当地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物价部门既是实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的主管部门,也是完善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的主要责任部门,担负着实施完善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受理农民的举报、监督检查涉农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维护农民合法利益的重要任务。监察、纠风办、减负办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各地要把完善涉农收费(价格)公示作为政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长期制度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市政府年底将对各地完善涉农收费(价格)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