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景德镇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组建工业、商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意见〉的通知》(景办发[2002]23号)精神,不再保留市机械工业局、市电子工业局、市轻化工业局,组建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其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是受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以及有国有资产的企业)。
(二)依法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力,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三)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收益分配、资产重组和产权转让等权利。
(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并对经营业绩实施考核。
(五)对无国有资产的企业实行代管。
(六)实行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所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任免和调配。
(七)负责本部门在职干部的管理。
(八)负责划入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原撤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承担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能。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设13个职能科室。
⑴党委办公室(挂组织科牌子)、⑵宣传科、⑶老干部科、⑷经理办、⑸劳动人事科、⑹综治办(挂保卫科牌子)、⑺资产处置科、⑻招商引资科、⑼规划发展科、⑽企业管理科、⑾财务统计科、⑿审计科、⒀政策法规科。
纪委(监察室)。
人武部。
各科室的职能由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按照本部门的主要职责划分,报市编办备案。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事业编制50名。
领导职数: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纪委书记1名;正科职数15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人武部部长1名),副科职数5名。
四、其他事项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依照执行公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