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景德镇市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景德镇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赣字[2002]38号)和《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党发[2002]24号)精神,保留景德镇市粮食局,为主管粮油储备和粮油流通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将市粮食局直属单位原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能收归市粮食局,实行政企分开,市粮食局不直接参与粮油经营,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粮食流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的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执行及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负责全市粮食总量平衡,搞好粮食数量和品种的余缺调剂;组织和落实上级下达的粮食购销、市内外调运和进出口任务,保持全市粮食市场稳定。

  (三)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搞好城乡粮油供应和销售;做好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和退耕还林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做好全市军粮供应与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组织全市粮食行业的教育和培训、科研活动及科技成果鉴定;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做好粮油购、销、储的质检工作;协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仓政管理,管理市、县(市)间粮油调拨运输,监督检查全市粮油库存、质量和安全;制定全市粮油仓储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全市粮食储备工作,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动用计划,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指导全市粮食财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市粮食财务报表及粮油商品统计报表;指导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市粮食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八)指导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根据有关粮食政策法规,对从事粮食收购、批发经营业务的经营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加强市场预测、分析和管理,促进粮食有序流通。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8个职能科室。

  ⑴办公室、⑵劳动人事科、⑶调控科、⑷行业管理科、⑸财务会计科(挂审计科牌子)、⑹仓储基建科、⑺保卫科、⑻党委办公室(挂老干部科牌子)。

  纪委(监察室)。

  人武部。

  各科室的职能由市粮食局按照本部门的主要职责划分,报市编办备案。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正科职数10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人武部部长1名),副科职数6名。

  五、其他事项

  市粮食局昌江区分局(正科级)为市粮食局派出机构,定事业编制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