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提高城市防空袭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适应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组织防空袭斗争准备和及时应对敌人的突然袭击,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关于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的通知》(辽政发[2002]20号)要求,现对盘锦市城市防空袭预案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区分

  城市防空袭预案分为基本预案、配套方案和保障计划三部分。

  (一)基本预案主要明确情况判断、基本任务、力量编成、基本决心、指导原则、重要目标选择、各防空力量主要任务、行动预案、指挥与协调、各种保障要求等内容。

  基本预案由盘锦军分区司令部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拟制,盘锦军分区司令部侧重抗击力量方面的拟制,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侧重防护方面的拟制。城市重点目标由盘锦军分区司令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局、规划办共同确定。

  (二)配套方案包括人口疏散方案、人口掩蔽方案、重点目标防护方案。

  1.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区武装部负责双台子区配套方案和驻区重点目标防护方案的拟制。

  2.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区武装部负责兴隆台区配套方案和驻区重点目标防护方案的拟制。

  3.盘山县、大洼县负责驻地重点目标防护方案和城市人口疏散接收方案的拟制。

  4.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中油辽河石化分公司、华锦集团等企业负责各自重点目标防护方案的拟制。

  (三)保障计划包括情报信息、预警、警报、通信、工程、防化防疫、医疗救护、交通运输、水力供应、电力供应、燃气供应、生活物资供应、治安警卫、宣传教育等主要保障计划,还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它保障计划。

  各种保障计划由各部门按照基本方案的要求分头拟制,由市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审。

  1.盘锦军分区司令部负责拟制有关对空打击力量即民兵高炮部(分)队的编成、任务、部署、行动与预案等部分。

  2.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组织重点目标单位拟制重点目标防护方案;完成情报信息、预警、警报、通信、工程、人防专业队伍保障计划。

  3.市地震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共同负责拟制有效应付地震等突发性社会灾害的应急救援计划。

  4.市卫生局负责拟制医疗救护保障计划。

  5.市环保局、卫生局、红十字会共同负责拟制防化防疫保障计划;有化学危险源、疫情传染的单位予以配合。

  6.市公安局负责拟制治安消防保障计划和交通管制方案,同时和盘锦电业局共同负责拟制灯火管制计划。

  7.市交通局、城建局负责拟制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8.市商业局负责拟制生活物资保障计划。

  9.盘锦电业局、市房产局、城建局分别负责拟制本系统的抢修计划。

  10.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拟制通信抢修计划。

  11.宣传教育保障计划由市委宣传部拟制。

  二、基础数据与资料收集 修订预案所需地理信息系统由城市规划、城建、测绘、水利、信息产业局等部门提供。

  (一)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办负责提供城市基础地图,地图比例为:中心城区1:500,郊区、县1:1000.

  (二)市统计局负责提供以街道、乡(镇)为基础单位的人口数据和其它有关数据。

  (三)盘锦电业局负责提供市际电网、变电站、变电所分布与构成的资料和数据,以及电力抢险队伍的编成、配置及装备情况。

  (四)市通信公司负责提供市际公众、专用通信网络、中继站分布与构成的资料和数据,以及通信抢险队伍的编成、配置及装备情况。

  (五)市房产局负责提供城市供热管网、泵站分布与构成的资料和数据,以及房产抢险队伍的编成、配置及装备情况 .

  (六)市城建局负责提供市际天然气管线、储气罐、泵站分布与构成的资料和数据,负责提供市际城市污水管网、泵站分布与构成的资料和数据,以及城市建设设施抢险队伍的编成、配置及装备情况。

  (七)市卫生局负责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的名称、地址、建筑结构、医生数、床位数、设备状况,以及急救中心编成、配置及装备情况。

  (八)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消防、治安队伍的编成、配置及装备情况。

  (九)市环保局负责提供城市加油站、化工厂及核、生、化及放射性等类危险源的地理位置和性质、采取的防范措施、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情况。

  (十)市党政信息网管理部门负责提供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有关数据资料。

  三、具体要求

  (一)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是一项重要的国防建设和民防建设任务,时间紧,工作量大,要求高,情况复杂。为全面、系统地完成我市城市防空袭预案的修订工作,成立盘锦市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抽调熟悉情况、有一定业务知识和文字能力的同志具体承担修订任务。确保我市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任务的完成。

  (二)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限: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在10月末前完成;基本预案、人口疏散方案和人口掩蔽方案的修订于11月末前完成;重点目标防护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于2003年6月末前完成。

  (三)各项方案、计划须上报市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四)各项方案、计划应按国家涉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盘锦市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广宽(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梁俊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张国民(盘锦军分区参谋长)

  成 员:刘世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曾兆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再金(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杨学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胡旭明(市教育局副局长)、郝建军(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学军(市民政局副局长)、陈令岐(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郭忠祥(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刘念东(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王立远(市交通局副局长)、蒋立和(市信息产业局局长)、雷声(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李玉霞(市商业局副局长)、王刚(市卫生局副局长)、田国辉(市环保局副局长)、孙继宽(市粮食局副局长)、宋忠清(市规划办主任)、刘伟臣(市消防支队政委)、刘志加(市地震局局长)、秦志敏(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朱香珍(辽宁省通信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世春(兼),办公室成员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盘锦军分区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