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局以上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方针政策,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减轻农民负担,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保持了农村社会稳定。但是,个别地方的干部由于不注意工作方法,不依法行政,以致激化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最近,恩平市那吉镇个别工作人员在征粮工作中,工作方法简单,思想政治工作不细致,与欠粮户发生冲突,发生了伤人事件,致使当事人受伤,并引发一批群众先后集体上访恩平市政府、那古镇政府,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事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恩平市委、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认真严肃处理事件。恩平市委、市

  政府,那吉镇委、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做好伤者医疗及家属和其他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并对打人者何树文(那古镇城监中队队员)作出了治安拘留和辞退处理。当前,各地正在组织夏粮入库工作,由于今年税费改革措施仍未能到位,更有可能增加入库工作的矛盾。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增强他们的群众观念、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近召开的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02]19号)精神,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减轻农民负担及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当前,各级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开展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党的十六大的召开营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

  激励和制约机制,使处理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调动各级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查处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改进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各级干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经常深入农村、深入农户进行调查研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实行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党的宗旨、群众路线和法律政策的教育,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增强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教育和引导农民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按国家规定积极缴纳税金。对有能力缴纳 而又不缴纳的,要依照村规民约进行教育,或者按照诉讼程序依法解决,决不能用强迫命令和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农民,更不能违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

  收取钱物,或非法到农民家里强行收缴财物等错误做法胁迫农民交钱交物。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中央《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实行地方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减负工作制度,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是减民负担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发生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市、区)、镇两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一把手责任制,全面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负有责任的县(市、区)、镇党政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发生案(事)件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加重处理,公开曝光。各地、各部门在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反映。

  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