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的意见》(成工商发[2002]147号)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九月六日
公布日期:2002-09-06施行日期:2002-09-06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成办发[2002]12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2-09-06
施行日期 2002-09-06
发布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的意见》(成工商发[2002]147号)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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