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3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2]18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原则与重点

  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标本兼治,治本为主”、“整治与发展相结合,发展为主”的原则。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整治目前严重影响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活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旅游环境进一步优化,促进我市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以区县政府为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治理。翠屏区和长宁县是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主要区域,要起表率和带头作用,着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各区、县旅游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查处,既立足当前,又谋划长远,在治标的同时,积极探索解决影响旅游市场发展深层次的问题,通过地方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标本兼治,固本强基,依法治旅。

  (三)整治与发展相结合,发展为主。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是我市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只能用改革和发展的方法来解决。整治和规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各地要立足发展,创造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形成公平竞争、合法经营、业务规范、旅游者满意,有利于旅游发展的市场秩序。

  二、整治工作的内容与分工

  我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要突出抓住以宜宾中心城市和宜宾竹海精品线路旅游基础环境。以翠屏区、长宁县为重点,着力整顿和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

  (一)实施和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辖区包干责任制。凡是在旅游开发、经营、服务及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由辖区所在地政府负责,蜀南竹海旅游景区由竹海管理局和所在地政府共同负责,落实责任制。

  (二)加强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根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级部门要加强协调和督导,区、县各级部门要抓落实。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的行业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和非法从事导游活动,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对无证导游,导游人员擅自变更运行计划,增减旅游项目,中止导游活动,索要小费以及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行和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公安系统打击旅游市场欺行霸市、骗财骗钱,借导游服务之名从事色情活动的“陪游”、“伴游”。对旅游沿线车匪路霸,在机场、车站、码头、市区广场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抢拉游客、敲诈勒索等恶劣行为,以及危害旅游景区(点)治安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坚决打击。

  市工商局负责组织指挥工商系统,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私授私收回扣、制假售假、乱设摊点和境外驻华机构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指挥交通运输系统对无证(牌)车辆从事非法旅游客运,不符合旅游客运车辆技术等级规定的车辆营运,以及带“病”客车营运,旅游汽车运输公司不按规定配备双班驾驶员,不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行程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

  市安监局、市质监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机场、车站、码头、民航、铁路的安全检查,加强对索道、电梯、锅炉、消防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旅游景区(点)餐饮食宿卫生依法实施监督和开展防疫工作,对景区(点)游览环境的治理。

  市物价局负责组织物价系统对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调整进行听证,并向社会公告;对旅游景区(点)随意涨价行为和对旅游商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次价高等行为的查处。

  市药监局负责景区(点)和沿线商品非法经营假药和假劣药的查处。

  宣传部门负责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在市内主要媒体开辟旅游专栏,宣传旅游政策法规,提供咨询服务,正确引导旅游消费,曝光违规和投诉典型案件。坚持正面宣传引导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旅游部门、新闻单位相配合,对社会影响大的负面报道事先应经宣传和旅游部门审核。

  三、整治工作进程

  (一)9月上旬,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二)9月中旬,各区、县政府制定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

  (三)9月底,市政府将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全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各地要分阶段,每月以简报或情况反映等方式将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报市旅游局汇总。11月下旬以前各区、县政府将贯彻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报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附件:全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00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