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黄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黄山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黄编字〔2002〕第7号),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改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接待工作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的地厅级以上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

  (三)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派出的检查、调查、视察团组的接待工作。

  (四)负责掌握接待经费的具体使用和开支标准。

  (五)负责与有关接待部门的联系,做好接待服务的衔接工作,发挥接待部门的网络作用。

  (六)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七)负责市领导交办的接待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接待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处。

  (一)接待一处

  协助办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件起草、文电处理和档案、机要、保密、车辆、后勤等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办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接待工作。

  (二)接待二处

  负责拟定接待方案,做好接待对象的食、宿、行等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接待任务的衔接工作;负责接待经费的预算工作,负责对各接待单位和本办的业务指导。

  (三)接待三处

  负责办机关的财务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接待经费的管理、审核、拨付、结算等;参与接待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核定总编制10名(含纪检、监察编制;接待车专职驾驶员暂不定编,按车配备),其中行政编制8名,后勤行政管理服务人员编制单列2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