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二○○二年七月二日)

为全面加强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搞好今年的纠风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纠办发〔200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工作机制为目标,以执法监督、经济管理、公共服务部门及其服务窗口为重点,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依靠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群众的满意与否为唯一的衡量尺度,努力提高我市行业作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我市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在市委和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具体工作。各区、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责任体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专门抓,明确具体的办事机构和人员。要做到组织领导、工作方案、目标措施“三到位”。

三、评议的对象范围和时限

对象范围:公安、工商、地税、国税、建设、卫生、交通、教育体育、电力、邮政、电信、移动、计划、经贸、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水务、农牧业、林业、文化、计生、审计、广电、环保、统计、药监、质量技术监督、规划、民政、司法、法院、检察院、烟草、人行、农发行、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中保公司、中保人寿公司、联通公司等44个部门和行业及其基层站所。其中市环保局、文化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市纠风办重点指导的部门。

时限要求:各部门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行风评议的具体时间,但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

四、评议的内容

要紧紧围绕行业作风这个中心,查找存在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要把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的不正之风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

五、评议方式与程序

在具体运作中要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式。要开好两个会议,一是行风评议动员会,在会上同时给评议代表颁发聘书,明确任务。二是评议大会,由评议代表和被评部门各级领导面对面进行评议。

工作的一般程序是:成立领导小组;拟定工作方案;选聘评议代表;多种方式的调查;汇总情况,综合分析,形成评议意见;集中评议;整改;总结。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自治区纠风办的统一安排,过去已开展过行风评议的12个部门,要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搞好新时期的行风评议工作,具体方式自行确定。

(二)行风评议要注重实效,防止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各部门要通过调查,找准问题,真评实议,切实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三)选聘评议代表要考虑权威性、公正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既要有服务对象,又要有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选聘代表的人数要根据被评议部门工作人员(包括二级单位和基层站所)的多少,与群众接触面的宽窄而定,一般以15-25人为宜。评议代表以3人一组开展工作。

(四)要赋予评议代表一定的调查权,并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评议代表要集中一段时间深入搞好调查研究,要通过听取部门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查暗访、开座谈会、发征询意见函等形式,准确掌握被评单位的行风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各区纠风办在做好对基层局、站所行风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外,重点抓好环保、文化、质量技术监督3个部门的行风评议工作。

(六)为搞好这次行风评议工作,乌海人民广播电台要开办行风热线节目,各部门要积极配合。

(七)各区、各部门要在8月30日前和11月底前分别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市政府纠风办,纠风办将对各部门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实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