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大力培植财源,深化财税改革,严格财税管理,增收节支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全市经济及各项事业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我市县乡经济基础仍然薄弱,财政增收乏力,收支矛盾尖锐。特别是今年以来,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财政支出增长过快,收支矛盾尤显突出,财政形势十分严峻。为了确保完成今年全市财政收入任务,保证全年财政收支平衡,根据全国、全省增收节支会议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财税征管

  各县区政府、各征收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和国务院关于 “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财税征管,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一要严格执行税法和税收管理权限。认真清理各种超越税法和税收管理权限的减免税,严禁任何形式的“包税”,坚决杜绝以缓代欠、以缓代免现象,严禁以任何形式豁免欠税。对企业的优惠扶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税法。二要认真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加强对各类纳税人的税收征管,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摸清税源底数,查补漏交税款,防止税收流失。三要花大力气清理欠税。当年不得发生新欠,对陈欠税收要按规定坚决清理入库。对欠税企业要逐一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还欠并加收滞纳金。四要切实提高征管水平。继续采取“定时、定点、直接征收”等办法,加强农业税收征管工作,既要做到“依法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又要防止出现“收过头税”、“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乱纪行为。加强对 “免、抵、退”税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出口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出口退税实行分类管理。及时分析税源结构变化情况,加强对私营个体、商贸流通、旅游、高新技术产业等新经济增长点的税收征管。五要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对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收入等各类非税收入要坚持“收支两条线”运行,及时入库或进入财政专户。

  二、大力发展税源经济

  各级政府要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大力发展地方经济,不断巩固和扩大财源,逐步优化财源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的增长后劲。要重点扶持骨干企业,积极推进骨干企业改革改制步伐,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支持企业资本重组和资本运营,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增加财政收入中的主渠道作用。用足、用活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依法优惠”、“依法扶持”,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促进企业增盈、财政增收。巩固全市集中整治投资发展软环境活动成果, 改善投资发展软环境,强化招商引资力度,改进招商方式,提高招商效果,大力发展符合我市实际的特色产业、关联产业,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推动外向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实现区域经济的全面快速发展,为全市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创造条件。

  三、严格强化预算约束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认真执行各级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优先保障工资性支出。各县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正常发放办法》(苏办[2002]39号),把保工资发放作为“第一要务”,确保按中央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各区也要采取必要措施,优先保证公教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观念,从现在到年底,市财政原则上不再追加新的支出项目。

  四、努力精简财政供养人员

  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苏办[2001]136号),对照市、县区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以县乡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为契机,下决心精简机构,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切实做到减员增效。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增人,市财政年内不安排增人经费。

  五、大力压缩各类会议和培训班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中办发[2001]2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有效控制市级会议规模和费用的意见》(连委办发[1999]14号),把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作为全面实践“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严格会议报批程序,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经费由单位在年度预算中自行安排解决。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条件具备的可以直接开到基层,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活动。要压缩会议规模,减少与会人员,提倡开短会,讲实效。要从严控制会议开支,不得超标准使用经费和摊派、转嫁经费负担。举办各类全市性、系统性、跨行业和部门的培训班要报分管市领导审批,严禁以培训班之名高标准收费。

  六、完善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控制社会集团消费

  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凡不是个人购买的商品和服务都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推行政府采购招标力度,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的监督和检查,提高政府采购支出的节约率。严格控制社会集团消费,从严控制小汽车购置和高档现代办公设备购置;对拖欠工资的县区,一律停止购置小汽车,领导干部不许出国。

  七、坚决纠正公费出国旅游、公款吃请和滥发钱物等不正之风

  要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提高因公出国的质量和实效,更好地为连云港市的建设和发展服务,严禁以招商引资名义组织出国(境)旅游;要从紧控制出差经费,一律不得以考察、培训、研讨、学习等名义使用公款游山玩水。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活动和内宾接待的规定(试行)》,从严从紧控制接待经费。要本着从简、节约的原则,严格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各部门、各单位之间不得以各种名义互相宴请。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开支标准,禁止借会议和大型活动之机搞公款旅游、大吃大喝、乱发钱物。非特殊情况出境参观考察学习一律不批,财政部门不核拨经费。牢固树立 “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奢侈挥霍等行为。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带头过紧日子。

  八、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各司其职,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加大对财政性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票款分离”等办法,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使用管理的监督,防止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加强对财政拨出资金支出情况的跟踪检查,重点对已拨付到单位的工资、社会保障、重点支出、专款等项资金的审查,以查促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查处力度,对单位隐匿收入、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乱收滥支行为,一经查出,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二00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