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哈尔滨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八月二十日

  关于哈尔滨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3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旅游者的满意程度,树立我市安全有序优质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形象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强化监督执法与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打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旅游市场上违法违规活动,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严格按照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哈尔滨市旅游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从事旅行社业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等问题;严肃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行社业务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查处以商务考察、出国培训等名义组团出境旅游活动;依法查处境外驻华机构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以上任务由市旅游局、工商局和公安局负责。

  (二)整治旅游客运行为。重点查处非法、带故、超时、超载运营和报废车辆运营、非法“摩的”运营等行为,治理各种违章违纪现象,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规范旅行社用车制度,明确保障安全的措施和责任。以上任务由市交通局、公安局和旅游局负责。

  (三)大力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旅游环境。开展对旅游景区(点)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坚决查禁从事封建迷信或有损国家形象的违法活动;严厉打击强买强卖、诱迫购物、尾随兜售以及抢劫盗窃和骗财骗钱等危害景区(点)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取缔旅游景区(点)的各种非法摊点;坚决打击和取缔群众反映强烈的火车站、汽车站、中央大街、斯大林公园、太阳岛沙滩和各大休闲广场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抢拉游客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行为。以上任务由市工商局、公安局和有关区、县(市)政府负责。

  (四)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组织开展旅游商品销售市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次价高和虚假宣传、接待旅游团队进行“封闭式”销售等欺诈行为,以及购物点与导游人员相互串通私授私收回扣的非法行为;依法取缔严重偷税逃税或掺杂使假的购物点。以上任务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旅游局负责。

  (五)依法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严格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导游服务市场。重点查处无合法证件和无正当手续从事导游活动;严厉查处伪造、冒用和借用他人导游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正规旅行社接待和自带团的导游行为;严厉打击借导游服务之名从事色情活动的“陪游”、“伴游”等非法活动。以上任务由市旅游局和公安局负责。

  (六)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重点整治旅行社“零团费”和“负团费”等低于成本经营行为;查处导游擅自增减旅游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行为;查处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行和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超计划、超时购物以及私拿回扣和索要小费行为;认真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以上任务由市旅游局和工商局负责。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8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结合实际做好发动工作。

  (二)自检自查阶段(8月中旬至8月末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全国统一要求自检自查,逐项打分,形成自检自查报告,报市旅游市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阶段(9月初至9月中旬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全市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市旅游市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行初检。

  (四)迎接省、国家检查阶段(9月中旬至年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国家和省检查准备工作,确保创优复核全面达标。

  四、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是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组织部分,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塑城市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措施,制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机制。

  (二)部门协作,综合治理

  旅游业关联性强,整治工作涉及面宽,任务重、难度大,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合作,实施综合治理措施。市旅游市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作用,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把此项工作安排、协调好。旅游、公安、工商、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根据各自的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切实发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作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完善监督

  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离不开法律保障和新闻舆论、市民群众等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执法检查目标责任制,对旅游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形成旅游市场打假打非的高压态势。要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要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要采取检查、受理投诉等方式,加强行政监督;要发动各行各业和游客、市民共同参与监督,形成旅游市场长效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