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大苹果、梨、猕猴桃、枣、柑桔的促销力度,确保农民增产增收,省政府决定继续开通果品绿色通道。现通告如下:

  一、开设果品绿色通道,是优化我省果品运销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开放绿灯。

  二、加强路政管理,治理整顿运输市场,依法打击车匪路霸,取缔违法经营和欺行霸市行为,禁止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三、减半征收路桥通行费。从2002年9月1日起至2003年4月30日,凡装载我省果品的车辆在省内公路通行,其路桥通行费凭有效期内套印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植物检疫专用章的植物检疫证书减半收取。

  四、实施果品调运产地检疫,减半收取检疫费。植物检疫部门要加强产地检疫管理,提高检疫工作效率,做到随到随办。检疫费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凡持有效期内检疫证的,全省任何地方不得重复检疫。

  五、文明执勤,规范服务。运输果品的各类车辆上路以后,除公安等部门执行特殊任务外,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拦车检查,不得征收除路桥通行费以外的其他税费。对交通违章者,除无照驾驶、假冒牌照、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者外,一律给予批评教育后放行,不作罚款处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尽快处理后放行;车辆损坏的要主动协助车主及时转车启运。

  六、以上通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遵守,省政府纠风办组织力量监督检查,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