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政府机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中山市政府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民主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县级以上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指导思想

  我市政府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要求,通过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规范政务行为,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促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以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的需要,推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1、依法公开,真实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及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都要对外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必须公平公正。

  2、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在坚持全面公开的前提下,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接触广泛,代表政府行使管理职能和执法权力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公开各部门代表政府履行行政审批权力的实施过程;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反映强烈、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事项。特别要实行人权、事权、财权公开,推行“阳光作业”。

  3、注重时效,有利监督,便于群众知情。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应及时更新,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出回应。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档案,以便检查和监督。

  4、积极稳妥,逐步推进,不断完善提高。推行政务公开先易后难,先粗后细,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市政府在进一步规范完善各职能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市政府本身的公开。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市政府机关实行政务公开,包括向社会公开和向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两个方面,最大限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具体内容如下:

  1、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1)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2)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和出台的政策;(3)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4)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重要物资政府招标采购情况;(5)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招投标情况;(6)有形土地招投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情况;(7)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情况;(8)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9)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10)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11)本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12)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评先表彰、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13)本单位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14)机关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15)机关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纪违诺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在上述政务公开内容中,市政府本身政务公开的重点是: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和出台的政策;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

  2、向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1)本单位内部各项制度;(2)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3)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5)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人员考录、晋职晋级、职称评定情况;(6)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7)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及审计情况;(8)国家有关规定或上级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以电子政务方式为主,原则上要求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声讯电话、电子触摸屏或显示屏公开,同时可以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或印发《办事指南》公开。向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事项可通过召开会议、设置公开栏、印发文件或材料方式公开。凡具有审批职能且对外服务的“窗口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实施“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大厅”办理、“一网式”服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挂牌服务,以利基层单位和群众监督。

  三、主要措施

  (一)已经实行政务公开和社会承诺制度的部门和单位,抓紧规范内容和形式,完善监督机制。尚未实行政务公开的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应根据市的统一部署,迅速制订方案,年内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由市府办、监察局负责)。

  (二)市政府今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和出台的政策;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由市府办负责)。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公布年内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要办的实事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情况(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三)继续发挥《中山日报》“政务专版”的作用,今年下半年开始扩充版面,增加内容,除向社会公布政策规定、政务信息以外,还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献计献策,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水平(由市府办负责)。在中山电视台、中山人民广播电台不定期开播直播或热线节目,设立“政务论坛”,每期围绕一个中心话题,邀请政府部门领导同志向市民介绍情况,并通过现场热线电话倾听市民意见,回答市民提问(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四)建立健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确定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每季度定期举行一次。如遇有突发性或紧急决定的重大事项,可举行临时性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五)依法完善政府重大决策联合听证制度。今后凡重大决策出台,如按规定应经联合听证程序的,都必须举行联合听证会,国家尚无明文规定,但我市已具备相应条件,且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应尽量实行联合听证会的做法(由市发展计划局负责)。

  (六)继续完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开通“中山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网络办理在线系统”,不定期通报“人大代表直通车”信函处理情况,增加办理工作的透明度(由市府办负责)。定期在新闻媒体上通报“市长专邮”信件、“市长信箱”电子邮件的办理情况(由市信访局负责)。

  (七)市政府印发《中山市政府部门办事指南》,将市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能、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事时限、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及服务承诺、责任赔偿标准等汇编成册,公之于众(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八)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今年下半年在市财政局建立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全部纳入“中心”实行电算化集中统一管理,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监督,促进财政资金运行公开(由市财政局负责)。同时,抓好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办的规范运作,向社会公开采购和招投标的过程及结果,加强外部监督(由市财政局、建设局负责)。

  (九)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各部门继续对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对缺乏上位法依据的文件和规定一律取消。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必须严格依法审批,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必须对照行政审批项目,向社会公布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及要求送审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材料,以便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查询和监督(由市发展计划局负责)。

  (十)重点推进政务信息化进程。市政府成立政务信息化工作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市府办、信息产业局、统计局、财政局、科技局等单位组成,市府办负责日常工作,市信息产业局负责业务指导,市统计局负责技术支持,市财政局负责经费核拨,年内完成以下5方面的工作:

  1、各部门对原有的计算机网站进行清理,按市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标准的网站(一个单位只保留一个网站),设置政务公开网页,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有关政务公开内容。

  2、逐步完善各部门的计算机局域网络,实现部门网络之间的互联互通。加紧办公自动化业务系统建设,配合市政府推行无纸化办公。市政府明年开始实行网上发文,各职能部门实行网上审批。各部门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建设方案统一上报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后报市府常务会议审定。

  3、建立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制度。市府办每周从政务信息中选择可以对外发布的有价值的信息,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增强政府机关工作的透明度。

  4、继续办好网上“市长信箱”,并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设立“市长专页”。各部门设立“局长信箱”、“局长专页”。

  5、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设立“政务论坛”专栏,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就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讨论。

  四、实施步骤

  我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重点突破阶段(今年下半年)。对尚未推行公务公开制度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确定公开的事项及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已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我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巩固政务公开工作成果。在此基础上,市政府今年年底前确定向社会公开的具体事项及内容,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为全面推开阶段(明年上半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及所有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第三阶段为完善提高阶段(明年下半年)。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把此项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今年下半年的工作,具体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是宣传发动,统一认识(8月份)。主要任务是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七次全会、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造声势。市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宣传、报道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政务公开基本知识、外地经验和我市有关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具体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步是制订方案,组织实施(9月至10月)。各单位根据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分别制订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定后立即付诸实施。各单位首先要抓要害部门、抓关键环节、抓突出问题,把权力集中的部门、办事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推出的重点内容,提出的方案必须做到既简明易行又能达到基本目标,争取在比较短的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后再逐步延伸和深化。特别要完善对外服务窗口,逐步规范服务标准,改进服务措施,增加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种业务办理大厅,使本单位对外业务能在一个大厅、一个窗口办理和办结,实行一条龙服务。

  第三步是监督检查,考核验收(11月至12月)。重点是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年底前组织初步考核验收。

  五、组织保障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工作牵涉面比较广,政策性比较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市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行市委统一领导,市人大监督实施,市政府主抓,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职能分工分别由各有关单位负责。其中,市属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镇务、村务公开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厂务公开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

  (二)确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集中在政府方面,各单位要按照市的要求,确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分管范围协同抓的领导责任制,从而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与各部门密切配合,依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制度的顺利推行。在具体操作中,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推开,重在建立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机制。各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推行工作在办公室,监督工作在监察室),并安排一些熟悉业务、责任性强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

  (三)加强教育,把“三个代表”要求落到实处。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重要举措。要把为民办事部门的各项工作细化、目标量化、办事结果公开,使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要求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各项具体工作上。要把工作职责、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和办事纪律公之于众,使该办的事认真办,限时办的事及时办,增强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让群众感到政府确确实实是在为老百姓服务,为老百姓办事。

  六、监督检查

  政务公开制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和完善监督网络,强化督促检查,使各项公开内容落到实处。监督检查总的要求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符合群众的要求,公开的标准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开的程序要规范、合法,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开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络。

  (一)行政监督。充分发挥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政府投诉中心的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网络。把推行政务公开与开展机关行风评议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明确部门工作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内部管理,实行权力分解与制约,强化内部监督制度,保证政务公开的效果。

  (二)社会监督。市政府聘请政务公开社会义务监督员,设立监督电话、监督窗口、监督信箱,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类座谈会,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反馈情况。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等参加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通报或报道。各新闻单位切实加强对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宣传,对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采访、系列报道。建立由中山日报社牵头成立政务公开舆论监督中心,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真正起到新闻媒体“为政府提个醒,为百姓搭个桥”的作用。

  (三)加大查处力度。市监察局、市政府投诉中心负责市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日常监督工作,负责受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对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举报和投诉,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各部门要成立纪检、监察、审计、人事部门参与组成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投诉电话或举报信箱,加强监督检查。

  (四)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单位和领导的目标责任制,作为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和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推行政务公开中,领导重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在年终目标考核时酌情加分,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予以奖励。对推行政务公开认识不统一、措施不得力、无成效和群众反映较差的单位,在年终目标考核时酌情扣分,取消单位和主要领导当年评选先进资格,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减发当年年度考核奖,必要时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对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要按党风廉政责任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