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

  《湘潭市大力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二年七月十九日

湘潭市大力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社区管理在城市现代化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强化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功能,挖掘社区就业的巨大潜力,推动我市“城区五万人就业工程”的实施,现就鼓励和促进社区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就业工作的意义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城市建设的日益加快,以社区服务为主的社区就业领域不断拓展,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蕴藏着大量的就业岗位。充分挖掘社区就业的潜力,尤其是支持和鼓励广大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不仅对推动全市的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为我市社区建设赋予了新的内容,有利于落实社区长效管理措施,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大力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社区就业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使我市社区就业成为全市就业与再就业工程的一个突破口。

  二、全面拓展社区就业的渠道

  要以社区管理、服务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目的,把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与扩大社区就业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覆盖整个城区的社区就业体系。目前要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开发和拓展社区就业的渠道:一是结合城市居民多方面、多层次的生活需求,大力开发家政服务、托幼、托老、配送、维修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二是结合城市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的需求,大力开发社区保安、保洁、保绿、车辆看管等社区公益性劳动岗位;三是结合驻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剥离部分社区服务职能的需求,开发物业管理、卫生保洁、商品递送等社会化服务岗位;四是结合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民营和三资企业用人要求和居民自主择业的需要,开发市内外劳务输出就业岗位;五是结合不同劳动岗位用工技术等级层次的需要,通过加强培训,开发能适应不同技术要求的劳动就业岗位。

  三、努力扩大社区就业

  为了促进社区就业,理顺城市公益事业管理体制,对一部分现由市直政府部门承担的服务项目下放到社区,由社区实行有偿服务,或将部门管理手段延伸到社区,实行部门指导,社区协管。

  城区房屋租赁管理,在各社区建立协管站,房产管理部门派专人指导,社区协管站负责为租赁双方申报租赁登记,收集登记资料,房产部门核准发证,所发房屋租赁管理费按应缴税费之后五五比例分成,社区和房产管理部门各得50%.

  强化物业管理,城市老住宅区交由社区进行物业管理,新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全部实行招投标制,由社区与房管部门对招投标进行监督,物业管理合同报社区备案。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区一警一室”。同时社区还可组建社区保安队,对社区内各企业、单位和个体私营门店实行有偿服务,即由社区保安队与驻区经营单位签订合同,社区保安队负责夜间治安巡逻和守护,经营单位支付一定的保安服务费用,建立起安全防患的经济责任关系。同时还可开展单车、摩托车寄存、保管服务,由城管部门划定地块或区域,集中保管、专人守护,向寄存者收取一定费用。

  小街小巷环境卫生保洁、保绿工作下放到社区,城市管理费用按比例下拨给社区,由社区组织下岗失业人员通过竞标划段划片进行管理。

  市城区内所有机关、学校、企业、团体已经建立后勤社会化服务公司的,要接受社区的统一管理,并尽量安置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尚未建立后勤社会化服务公司的,都要逐步移交给社区,由社区统一组织实施与管理。现有单位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可通过参与社区组织的服务业竞标等方式予以安置。当前要突出抓好企业卫生保洁、保绿和大中专院校生活后勤服务向社区移交工作,实现企业和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社区内各单位不论级别,都要服从社区社会化管理,以保证社区责任、义务和权利的统一,对社区资源实行共同管理、共同开发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

  社区内开发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要有社区代表参加。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给社区进行管理。

  社区服务业的发展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入竞争机制,在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行有偿服务。社区服务要通过社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或经济实体,与社区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经济责任合同,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形成经济联系体。对城市公共管理、公益性服务项目,可由社区组织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参与竞标,通过公平竞争,确定中标人员,并根据社区居民满意度和社区居民代表的民主评议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社区服务的价格,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由物价部门提出指导价格,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自治法》表决确定,或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就业和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为了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原则上城市每个社区居委会成立一个社区居民服务中心(公司),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开展社区服务。社区服务业的范围是:(1)家庭清洁卫生服务;(2)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3)养老服务;(4)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5)避孕节育咨询;(6)优生优育咨询;(7)为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搬家、送餐、体育健身、保安保洁保绿;(8)企事业单位临时性、突击性用工的劳务服务等。

  由社区组织、社区兴办、社区管理的,安排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工作的不再单个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由社区居民服务中心(公司)统一登记造册,并送工商、税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社区居民服务中心(公司)要严格按范围予以审核,并作好登记和申报工作。

  从事上述范围内社区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可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3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3年内免征全部行政性收费,其他部门不得到各经济实体中收取任何费用。

  五、建立健全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

  社区就业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支持、协调和配合。各级政府要将社区就业纳入再就业工程之中,并将其当作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研究具体措施,加大推动力度,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所有社区都要建立社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有专门活动场地,有专职负责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发放《职业许可证》。社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的职责主要是负责摸清本社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选送下岗失业人员参与培训学习,联系市内外劳务输出单位,对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跟踪管理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负责对每个参加技能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一次免费的培训机会,使这批下岗失业人员学到赖以谋生的一技之长。民政部门要落实好培训人员在培训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劳动、民政、物价、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商、税务、房产等部门要将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到位。各新闻单位要加大社区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社区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将社区居委会建设成为社区就业的良好载体

  要突出抓好以社区班子为核心的组织建设。将一批年轻、有文化、有开拓精神且能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选聘到班子中来,增强社区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认真研究社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使新型社区体制能够正常高效运行。

  要切实保证社区建设各项经费的落实到位。市、区两级财政下拨给社区的经费必须足额到位并全部用于社区建设。任何单位均不得截留挪用,违者严肃查处。要设立社区工作经费专户,由街道办事处监督,社区居委会支付使用。

  要切实加强社区硬件设施建设。通过采取新建、改建和腾、转等措施,尽快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对社区新建办公用房免征房屋报建综合规费。区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加快老社区居委会的改造步伐。以大中型企业和大中专院校职工为主组建的社区,各相关企业和学校要为社区建设腾出专门办公场地,需新建社区办公用房的要无偿提供建设用地,配备必要的活动场地。今后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开发单位都要按规定配备社区建设和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要挖掘、利用社区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资源,积极发动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做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共同推动社区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