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开放带动战略的深入实施,我省引进国内外资金的规模不断扩大,外来投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外来投资者投诉案件也日益增多。为了积极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切实做好外来投资者投诉的协调和查办工作,使外来投资者投诉得到迅速、有效、妥善的解决,维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我省投资软环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 立省外来投资者投诉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正福(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陈大卫(副省长)

  成员:李飞跃(省政府副秘书长)

  石超(省招商局局长)

  陶谋立(省计委副主任)

  耿黔生(省经贸委副主任)

  孙远镇(省监察厅副厅长)

  杨广生(省公安厅副厅长)

  余文春(省贸易合作厅副厅长)

  伍廷宪(省工商局副局长)

  高邦明(省招商局副局长)

  宋战平(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冉茂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招商局,石超兼任办公室主任,高邦明兼任办公室副主 任,日常工作由贵州省外商投诉中心承办。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协调解决国内外来黔投资者投诉的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针对外来投资者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及时研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的会务 和议题资料准备;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外来投资者投诉案件的办理情况;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起草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编发工作简报,按规定送省领导参 阅和有关部门阅办;协调有关新闻宣传报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由组长、副组长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主要任务是: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处理外来投资者投诉情况汇 报;研究、协调解决有重大影响的外来投资者投诉案件;检查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需要提请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根据涉及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 关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意见,再提请办公会议研究。

  提请办公会议研究的书面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报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次办公会 议要拟定会议纪要,并由主持人签发。

  四、督促检查制度

  督促检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内容是:督促检查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对外来 投资者投诉案件有关批示的落实和办理情况,跟踪落实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

  领导小组明确由有关部门办理的工作,有关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公布督查情况。对工作完成好的予以表扬,工作完成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办结。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 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人的责任。对侵犯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典型 案例要予以曝光,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五、调查研究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省领导的指示,针对外来投资者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提出需要调研的课题建议,报请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并及时提交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建议,提请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