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国民经济发展呈现平稳的增长态势。财政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基本得到了保障。但是,全省财政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收入方面看,由于工业经济效益下滑、重点产品价格下降、国家政策性减收等因素的影响,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难度很大。从支出方面看,由于我省老工业基地的结构性、机制性矛盾比较突出,体制性的历史遗留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入不断显现,支出财力缺口逐年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使我省进入了财政阶段性困难最为突出的时期。对此,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增收节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省增收节支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增收节支工作

  各级政府要把增收节支工作作为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重要讲话的一项具体举措来抓,切实体现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增收节支是事关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全省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把增收节支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要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省政府将把增收节支工作作为对各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全省上下形成一手抓增收,一手抓节支的工作氛围,切实把全国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创新,促进增收节支

  要将制度创新作为推进增收节支工作的核心措施,依靠改革解决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缓解支出压力。通过改组改制、减人增效,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通过国际国内资本市场运作,改革投融资体制,拓宽筹资渠道,广辟建设资金来源;通过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境外投资;完善政策,加强指导,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寻求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采取措施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将城市开发、土地收益等收入纳入征收管理的重点。

  进一步推进部门综合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三项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政府预算内外综合财力,按“零基预算”原则安排经费类支出,建立和完善国库资金新的运行机制,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县(区)行政事业经费财政归口管理工作。

  三、加快经济发展,为财政增收创造条件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经济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国有企业仍然是我省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要继续发展生产,强化销售,狠抓企业管理,降低产品成本,扶持名牌产品,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赢利能力。

  要下力气狠抓扭亏增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2002年省政府下达给各市的扭亏增盈指标层层落实;做好扭亏有望企业转制、债转股、减员分流等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力争年底有50%的企业扭亏,50%的企业减亏,确保省政府确定的2002年底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亏损面控制在35%目标的完成。

  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实行市场准入平等、税费平等、融资平等,为民营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税源;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抓好科技园区建设,吸引科技人才,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以流通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发挥财政政策及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旅游业、房地产业、信息服务业的资本投入;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抓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契机,利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鼓励、支持多种类型企业产品、商品的出口;发展农业经济,帮助农业调整种植业结构,提高农业中非种植业、种植业中的非粮作物比重,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就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转移。

  四、强化税收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把强化税收征管作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强化税种和税源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税源实施有效监控,确保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的稳定增长;不断挖掘新税源,扩大新税基,寻求新的税收增长点,加强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者和个体私营企业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坚持统一税政、公平税负原则,清理并停止执行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立即废止违反税法规定而擅自出台的减税、免税、先征后返等各种政策。重视和加强零散税收的征缴管理,做好所得税的征收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所得税收入计划。

  要巩固整顿税收秩序成果,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加大税收专项检查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大力清缴欠税,对拒绝清缴的欠税企业要采取税收保全、扣押财产、公开拍卖物品以至移送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等措施补缴税款;坚决制止各种乱拉税源行为,加强收入退库管理,严格税收退库程序;清理并取消各种税收过渡户,逐步取消各种税收提成、分成政策;强化税收入库级次,建立健全税收业务工作规程,强化税收收入进度考核。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以税法规范征纳双方的关系,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严禁拉税、买税,有效控制无税“空转”和收“过头税”。

  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坚决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变非税收入部门所有为同级政府所有,变部门收入为政府可支配财力收入。将所有非税收入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全面取缔“小金库”,坚决清理“账外账”,确保各项非税收入足额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做大政府合理调度财政性资金总量规模。对已纳入国库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脱钩、一费一率”政策,通过加强收支管理,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对按规定应纳入而未纳入国库或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进行全面清理,尤其要将凭借政府职能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彩票收入、社会募捐收入等全额纳入财政国库或专户管理。要核实费基,管住费源,强化征管,杜绝流失,努力做到非税收入按实现进度足额缴入国库或专户,并通过资金上的管理,增加政府可利用的财政性间歇资金,解决资金调度上供给与需求的矛盾。依法加强土地开发和经营各环节收益的管理,确保各环节土地收益足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坚决制止土地收益流失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工作,取消各征收单位设立的收入过渡户。

  六、调整支出结构,保证支出重点

  坚决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对留有吃饭性硬缺口的预算予以调整,把年初留在预算以外的工资资金缺口,通过调整执行预算足额编入支出预算。年初预算留有工资硬缺口和在执行中拖欠当年标准工资的市、县,不允许拨付建设性支出和出国、购车等专项支出。2002年所有县乡必须做到不再拖欠公教人员标准工资,全省所有县区必须做到乡(镇)公教人员标准工资县级统筹,加强工资专户管理,由县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发放公教人员工资。要调整支出结构,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重新界定财政支出范围,清理和压缩不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各项开支,退出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从2002年起,各级政府必须重新界定事业单位类型和财政对其供给程度,对可以通过市场取得收入的各类事业单位,不能再安排经费类和专项类支出,年初预算已安排的要坚决调减预算。今后,财政性资金主要用于政权建设、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科技、环境保护等方面支出。

  七、压缩不必要支出,杜绝损失浪费

  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禁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对所有财政支出,都要精打细算,力求节约,讲究效益。

  要加强会议费管理,切实精简会议开支;加强车辆经费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购置、维修支出;加强通讯工具管理,从严控制电话费支出;改进取暖费管理办法,由暗补改为明补;严格控制各种招待行为,强化业务费管理;加强出国经费管理,严格审核预算,控制标准;切实减少各种庆典和表奖活动;精简机构,加强编制管理。要通过实施零基预算、政府采购、会议许可证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财政统一结算等办法,压缩一般性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

  八、严格执行预算,规范支出项目

  要严格执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杜绝个别地区和部门巧立名目、变换手法要求追加支出的做法,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救灾支出外,2002年一律不追加新的支出。

  管严工资类支出,各地区人员工资的发放标准必须与本地区政府的可支配财力水平相适应,要认真清理国家规定以外对个人发放的津贴、补贴等,坚决刹住乱开口子、滥发钱物、互相攀比之风,绝不能一方面拖欠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另一方面又发放地方出台的津贴、补贴。厉行节约专项类支出,对可安排、可不安排的专项支出坚决不予安排,对必须安排的专项支出,要本着最大限度节约的原则适当安排;推行专项支出项目库管理,对重点项目支出实行公示制和财政派驻监督员办法。规范管理建设类支出,全面开展项目概算、预算、决算财政审查制度,坚决制止超标准建设和项目超概算的行为。从严监督补贴类支出,加强对粮食等各项补贴的政策管理和财务管理,坚决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政策性补贴的各种行为。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研究制定最大限度地控制现金支付的办法和措施,逐步减少行政事业单位对职工个人支付的现金量,堵塞支出管理漏洞。

  九、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减少政府债务性支出

  严格界定政府举债范围,切实提高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益。坚持量力而行、规模适度的原则,使政府的负债规模与政府的偿债能力相适应。坚持谁借、谁用、谁还的原则,建立健全借、用、还相统一的机制。研究建立政府债务预算,对当年已确定的需要偿还的债务支出,要在年初预算中给予足额安排。要做好中央专项借款的偿还工作,建立财政偿债准备金,多渠道筹集还债资金,省直单位和各市要尽快处置资产,加大清收力度,保证按时偿还中央借款,减轻对财政平衡的压力。强化地方政府融资管理,加大对政府债务的集中管理力度,建立和规范各级地方政府的融资管理体制,明确融资主体,推进融资市场化运作,促进债务风险企业化,减少政府直接负债。

  十、加强财政监督,严格依法理财

  要将加强财政监督作为增收节支的重要举措,坚决打击会计作假、中介机构造假、财政财务部门报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虚报低保人数、拖欠工资额、利用外资额等统计数据中的造假问题。要建立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新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对财政性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监督,避免财政性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违规现象;要加强对各种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资金、项目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完善财政内部财权制衡机制,把依法理财贯穿于资金申报、核拨、使用的全过程;加强会计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将税基、费基检查作为会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讲排场、比阔气、花钱大手大脚等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本决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