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我省毗邻海域面积达6.8万平方公里,广阔的海域已成为我省沿海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海洋经济的迅猛发展,沿海地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越来越重视。但是,由于历史上我省从未划定海域行政区域界线,海域边界不清引发的问题越来越多。适时开展海域勘界工作,能够确保涉海法规的顺利贯彻实施,建立正常的海洋管理秩序,保障海洋开发利用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促进各级政府全面科学地规划和合理地开发海洋资源,改善海洋生态和环境,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保障沿海地区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定团结。为了促进沿海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加强海域的行政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1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2002年开始,用4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省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海域勘界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方法

  海域勘界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法勘定海域行政区域界线,促进“海上辽宁”建设,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海域勘界工作要按照有利于沿海地区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有利于国家安全,有利于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有利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海域行政管理的原则进行。

  海域勘界工作要先易后难,分批实施,集中力量,积极稳妥,依法勘定海域行政区域界线。采取平等协商、依靠技术工作和协调与裁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县际间海域勘界的范围和任务

  海域勘界的范围为我省毗邻的领海和领海基线向陆一侧至海岸线的范围内的海域。界线的起点以陆域勘界向海一侧至海岸线的端点为起点,界线的终点至领海的外部界线。其中,渤海海域的终点至距海岸线12海里处。

  全省争取用4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县际间海域勘界工作。2002年将配合国家海洋局完成辽鲁线海域勘界工作。省内将启动东港至庄河线、瓦房店至盖州线、营口至大洼线、盘山至凌海线、天桥至连山线的县际间海域勘界工作,争取完成3条线。2003年启动13条县际海域勘界工作、2004年启动14条县际海域勘界工作。2005年进行全省县际海域勘界成果汇总、上报审批、建立界桩、工作总结等工作。

  乡际间海域勘界工作将根据国家的部署和我省实际情况另行做出安排。

  三、县际间海域勘界的实施步骤

  (一)走访调查和搜集资料。坚持既尊重历史,又注重现实的原则,对相邻海域行政区的历史情况、海洋开发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尽可能搜集完整的相关资料及图件。

  (二)外业调查。根据我省海域的具体情况,进行划界海域底质调查、海水测深调查、海洋地貌调查、底栖生物调查、岸滩综合调查、海岸线修测调查,并对调查资料进行整理分析。

  (三)拟定勘界草案。根据涉界地区海域的资料和调查情况,由技术部门按国际上通行的海域勘界理论和技术方法,依据海域勘界的原则,经辽宁省海域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形成县际间海域勘界草案。

  (四)征求涉界地区意见。在充分征求涉界地区政府意见和做好协调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县际间海域勘界方案。

  (五)签定划界协议书。在充分协调的基础上,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主持,涉界地区两县(市、区)签定海域勘界协议书。

  (六)审批勘界方案。海域勘界方案及由两县(市、区)政府签署的海域勘界协议书,经省政府审定,并经国家海洋局报国务院批准。

  四、加强对海域勘界工作的组织领导

  海域勘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充分借鉴陆域勘界工作经验,高质量地完成海域勘界任务。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海域勘界工作。

  海域勘界是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海域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位置,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形成准确反映实际边界线走向的文件、资料和图件,用法律的形式将县与县之间的界线固定下来。海域勘界不涉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在勘定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前,各级政府要保持海域使用现状,要妥善处理海域争议,对已存在争议的,当地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对借机挑起事端、干扰海域勘界工作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及领导人的责任。

  根据我省海域勘界工作任务,我省成立了辽宁省海域勘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海洋与渔业厅,具体负责海域勘界的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海域勘界任务,抽调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抓好海域勘界工作。

  省财政将对县际间海域勘界工作经费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有关市、县(市、区)自行解决。海域勘界工作年度项目计划由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编制,经费预算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海洋与渔业厅共同编制。海域勘界经费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保证海域勘界任务圆满完成。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