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2年烟叶收购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在此项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烤烟等级标准,切实保护烟农合法利益,打击烟叶非法收购和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烟叶专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省生产的烤烟、晾晒烟,均由各级烟草公司及持有我省烟草专卖局颁发《烟叶收购许可证》的收购站(点)收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收购经营。

  二、各烟叶收购站(点)要严格按照与烟农签订的烟叶产购合同和一证一卡、约时定点、干部带队、轮流交售的办法收购烟叶,合同外的烟叶和B2K、B3K、 CX2K、GY1、GY2五个等级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措施,限制无销路等级烟叶的收购。烟农要到指定的收购站(点)交售烟叶,烟农和收购单位都要严格履行合同。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各烟叶收购站(点)要严格执行国家烤烟42级标准和收购原则,严禁跨省跨区收购烟叶。收购期间,烟区各级政府及烟草公司要动员烟农踊跃交售烟叶,以防止因烟农保管不善出现霉变,造成损失。各收购站收购时间不得超过60天。要组织人力,深入烟区村、组,指导烟农按42级标准分类;各收购站要公开摆放符合国家标准的烟叶实物标样,设置公平秤,严禁压级压价、提级提价、混等混级、短斤少两、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有条件的烟站要采取密码验级封闭收购的办法,为烟农提供优质服务,保证烟叶收购工作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烟农的合法权益和生产积极性。要严格执行今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出台新的补贴、加价或变相加价政策。各级政府和烟草部门要根据今年烟叶收购政策,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烟农主动调整烟叶种植结构,扩大市场销路好的优质烟叶种植面积,同时,要在烟叶供求信息、种植技术培训、优质烟叶籽种供应等方面为烟农做好服务工作。

  四、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烟叶收购流通秩序的监督检查,主动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交通等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收购、销售烟叶,破坏烟叶购销秩序的行为,要按《烟叶专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要切实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支持和协助烟叶收购部门维护好收购秩序,严厉打击扰乱收购工作的违法行为。各级烟叶收购企业要主动与金融单位联系,争取金融系统的支持。金融单位要大力支持烟叶收购企业的收购工作,保证合同内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向烟农打白条,确保今年收购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