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2]21号通知要求和全省整顿、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外经贸局、市外办联合制定了《宜宾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七月十日

宜宾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市国土资源局 市工商局 市文化局 市外经贸局 市外办
(二00二年七月五日)

  随着社会各方面对地图需要量的不断增大,地图及地图产品种类越来越多,载体形式多样化。但一些有损我国领土主权、民族尊严和版图完整,带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屡禁不止。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2]21号文件的要求和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2]2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我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为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外经贸局、市外办、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宜宾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831-2336934)。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领导,明确相应办事机构,制订相应整顿措施。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等舆论工具,广泛地宣传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力宣传、普及地图知识,提高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地图是国家版图的表现形式,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在全市形成依法编制、出版、使用地图产品,自觉举报违法生产、经营地图产品或地图图形产品的社会氛围。

  二、突出重点,开展地图市场的执法大检查

  执法大检查要以影视、广告、报刊、互联网、标牌、橱窗、旅游交通图等展示和使用地图以及在市场上销售带有地图的图书文化用品、工艺品、纪念品等印刷品为重点对象,以机场、车站、码头、书店、报刊亭、文具店、繁华街区、贸易市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为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清查整顿。

  从7月初开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工商局、市文化局派执法人员参加,组成综合执法检查组,分片区,按重点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对检查出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带普遍性和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报领导小组研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严肃处理。对三无产品、假冒伪劣、粗制滥造以及盗版地图产品等,按相关规定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市政府于2002年9月底以前,对全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顿后完善,并形成书面总结,上报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