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整顿和规范全市地图市场秩序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整顿和规范全市地图市场秩序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地图编制出版行为,增强全民国家主权意识,促进我市地图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整顿和规范全市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主要任务:根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治理等方式,严肃查处非法编制出版地图的行为,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地图管理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

  基本目标: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使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基本杜绝,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广大群众的国家版图意识普遍提高,政府各部门对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时间安排

  2002年5月份召开首次联席会议,部署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举办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班。

  2002年6-7月份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对全市的地图市场集中进行执法检查。由国土部门会同工商、外经贸、新闻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对在公共场所以各种形式展示、使用地图或地图产品的,以及在地图市场上销售的非法地图出版物、地球仪和附有地图图形的文化用品、工艺品、纪念品、玩具以及进口、进料、来料加工生产的地图产品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编制、生产、出版、经营地图产品的案件;督促各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结合“全国测绘宣传日”有针对性地开展测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2002年8月份,对前一阶段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对各县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002年9-12月份,汇总整理本次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情况,上报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联席会议办公室,迎接省对我市的检查验收,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各项工作。

  三、检查内容和处理方法

  (一)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及生产经营者作为重大问题来抓。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损害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地图产品经营者,认真查处在各种媒介上错绘、漏绘国家版图的地图产品以及公开销售属于国家秘密的地图及地图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加大对文化用品、工艺品、玩具、纪念品、报刊、影视、标牌、广告、展览等设计地图图形以及互联网上登载附有地图图形产品的监管力度。对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凡在公共场所展示、使用和在网上登载的要责令立即撤换;在市场销售的要当场收缴;正在加工生产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收缴其产品。对带有损害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地图产品,要坚决销毁并予以处罚。今后,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带有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的,除查处生产、销售单位外,还要追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地图产品行为。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国土、工商、新闻出版、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地图市场的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地图产品的行为。

  1.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超范围出版地图的,必须予以纠正;

  2.对市场上销售的侵权盗版、买卖书号、一号多用以及盗用出版单位名称和书号的地图产品,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经营者以通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处理;

  3.对生产假冒伪劣和粗制滥造的地图产品,要查封其生产基地并追究委印(委制)人的责任;

  4.对市场上销售的无编制单位、无出版单位、无地图审图号的地图,要当场没收并予以处罚;

  5.对没有按规定程序报批的地图产品,一律不得出版、销售或展示;

  6.对虽经审核批准,但未按审核批准样图生产的,也要予以严肃处理;

  7.对非法经营地图、地图产品的交易市场,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国土部门要会同外经贸、海关等部门加强对加工贸易、引进和出口中涉及地图图形产品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备案手续。对引进的地图产品,凡设计中国地图图形的,必须按规定程序送审;对以加工贸易方式生产出口的地图产品,任何规格样式都必须送审。外经贸部门在审批地图的加工贸易业务时,要验证国土部门的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并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上注明。海关要对进出口地图产品实施重点查验,查验中发现存在政治性问题的一律予以扣留,并移送国土部门处理。对进出口中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地图产品的,一律予以没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加强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地图产品编制、加工、印刷、出版、销售、展示、引进、出口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做到环环相扣、严格把关。

  (五)加强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地图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活动,提高全民的版图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站等现代媒体手段,大力宣传树立国家版图意识的重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完整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各级教育部门要把树立国家版图意识作为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各级司法、法制部门要把地图管理的法律、法规列入“四五”普法内容,加强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徐征副秘书长为主任,以市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外经贸局、文化局、外办、法制办、质量技术监督局、连云港海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日常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结合实际制定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国土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中去,并协调好各阶段、各方面的工作。工商部门要对假冒伪劣、粗制滥造的无编制单位、无出版单位、无地图审图号的“三无”地图产品进行坚决查处;要依法加强对文化用品、工艺品、玩具、纪念品、报刊、影视、标牌、广告、展览等涉及地图图形以及互联网上刊载附有地图图形产品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抑制和杜绝带有政治性问题产品的出现和流通。外经贸部门要高度重视地图及地图产品的送审和规范使用,切实加强对从事地图产品的加工和地图产品进出口的监管力度。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要加大对进出口中涉及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对一般进出口贸易中涉及地图及地图图形产品的,要严格审批、备案和送审手续。要加大现场检验力度,及时准确地发现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坚决打击企图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地图的不法行为。新闻出版部门要对地图出版范围、印刷资质进行监管。外事部门要联合国土部门对与地图产品有关的涉外问题进行处理。法制部门要为有关部门依法查案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对地图市场的综合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
二○○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