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

  《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意见》业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做好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对于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全市各主要新闻单位高度重视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并根据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不断加以改进,总的效果是好的。但是,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过多过长影响宣传效果的问题比较突出,干部群众意见较多。

  中央和省委强调,要把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件大事来抓。市委要求全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坚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从工作需要出发,注重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采取具体可行的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支持新闻媒体改进报道工作,使新闻报道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

  中共辽阳市委
  2003年6月4日

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和带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从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使新闻报道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重申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改进会议新闻报道

  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举行的或经市委批准召开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全会或市经济工作会议等),按照市委批准的新闻报道方案,由市直主要新闻媒体(辽阳日报、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下同)进行准确、及时、充分的报道。

  2、市委全委会、常委会和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可以公开报道的,分别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组织通稿或审定稿件,市直主要新闻媒体组织报道。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常委会的例会,由市直主要新闻媒体按照会议的报道安排进行报道。

  3、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召开的其他会议,需要报道的,由市直主要新闻媒体作一次性报道。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辽阳新闻》节目摘要播报,不超过1分30秒。

  4、市领导同志出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市直主要新闻媒体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经市委秘书长批准,由市委办公室通知新闻媒体。文字稿不超过800字;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辽阳新闻》节目摘要播报,不超过1分30秒;领导讲话如全文发表,消息稿中有关内容可简略。市直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中央和省直机关各部门在我市召开的专业会议、现场会等,确需报道的,要按程序经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批准,分别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通知新闻媒体。

  5、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召开的市代表大会和年度的全委会议,由市直主要新闻媒体报道一次。报道代表大会的文字稿不超过600字,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辽阳新闻》节目不超过1分30秒;报道全委会的文字稿不超过400字,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辽阳新闻》节目不超过1分钟。其他重要会议,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可根据会议性质和新闻价值自主决定是否报道。

  6、以上会议,可报出席会议的市领导同志名单。

  7、各类会议不安排电视台现场直播,确有必要现场直播的,要按程序经市委秘书长批准,由市委办公室作出安排。

  二、关于改进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

  8、市主要领导同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下同)到基层考察工作、调查研究和出席重要活动,分别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的安排,由市直主要新闻媒体组织报道。文字稿一般不超过1000字;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辽阳新闻》节目一般控制在1分30秒左右。不对随行和陪同的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领导同志列名报道。

  9、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到基层考察工作、调查研究和出席重要活动,需要公开报道的,由辽阳日报发400字左右的综合消息;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辽阳新闻》或其他新闻节目可报道,时间不超过1分钟;也可只在当地新闻媒体上报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调查研究和出席重要活动的报道,可照此安排。

  10、市领导同志的讲话或署名文章,需要公开发表的,要按程序经市委秘书长批准,由市委办公室作出安排,并指定有关报刊发表。

  11、市领导同志题词、作序、写贺信,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由受题词(作序、贺信、贺电)的单位事先请示市委办公室,要按程序经市委秘书长批准,由市委办公室通知新闻媒体。

  12、市领导同志参观展览、观看演出和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要按程序经市委秘书长批准,由市委办公室通知新闻媒体。

  13、市领导同志给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要按程序经市委秘书长批准,由市委办公室通知新闻媒体。

  14、市领导同志出席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举办的颁奖、剪彩、奠基、首发、首映等仪式和接见、照相、联欢、探望、纪念会、联谊会、研讨会等活动,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要按程序经市委秘书长批准,由市委办公室通知新闻媒体。

  15、市领导同志会见中、省直单位及兄弟市负责人,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经各领导机关秘书长批准,由各领导机关办公室通知新闻媒体。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只发简讯。多位市领导同志同日分别会见同一位来宾,或一位市领导同志同日会见多位来宾,可发一条简讯。市主要领导同志的活动在辽阳日报一版和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辽阳新闻》节目中报道,其他市领导同志的活动在辽阳日报其他版面报道,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不作报道。

  16、市领导同志外出考察、招商引资等活动,需市直主要新闻媒体派记者随团采访的,要按程序经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批准,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作出安排。活动结束后发一条综合消息,文字稿不超过800字,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辽阳新闻》不超过1分30秒。

  17、除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节日以及上级有明确要求的情况外,市领导同志不发表广播电视讲话。广播电视讲话一般不超过5分钟。

  三、关于改进领导同志外事活动的新闻报道

  18、市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外事活动,由外事部门组织新闻通稿或审定稿件,市直主要新闻媒体酌情安排报纸版面和广播电视时段报道。正式会谈的消息稿不超过800字,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不超过1分30秒;会见的消息稿控制在300字以内,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不超过1分钟。其他市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由市外事部门向记者介绍情况,由市直主要新闻媒体自主报道,规格不超过重要外事活动的报道。

  19、市主要领导同志出国访问,可发一次综合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不超过1分30秒。纯礼宾性活动,不作报道。其他市领导同志的出访活动,可在辽阳日报其他版面发外事简讯,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不作报道。

  四、关于改进新闻报道的采编播发

  20、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举行的或经市委批准召开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外,会议报道不应把市领导同志是否出席作为报道与否和报道规格的唯一标准,不应完全依照职务排序安排报纸版面和广播电视时段。辽阳日报一版和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辽阳新闻》节目的会议新闻报道每日一般不超过2条,如另有需要报道的,可向其他版面和节目分流。电视报道领导同志会议讲话时,应配与讲话内容有关的工作素材背景画面。记者要转变作风,深入采访,努力挖掘会议中有新闻价值的内容,改进会议报道方式,使会议报道更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21、报道市领导同志的活动,要努力提高质量,注重新闻价值,力求准确、鲜明、生动,多报道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到基层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减少单纯行踪性的报道,力戒空泛和一般化。外事活动报道也要讲求实际宣传效果,突出实质性内容。

  22、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要努力提高报道时效,保证报道质量。按规定需要送审的稿件,负责审稿的领导机关要考虑新闻媒体的发稿时效,尽可能缩短审稿时间。送辽阳日报刊发的稿件,截稿时间不迟于当日24时;由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播发的稿件,截稿时间不迟于当日16时。可由新闻单位自行审定的稿件,应由新闻媒体自主报道。已报道过的消息,不再安排重新刊播。

  23、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公告、通告确需在新闻媒体刊播的,要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秘书长批准,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办公室作出安排。除特别重要的,一般不在辽阳日报一版,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辽阳新闻》节目中刊播。公告、通告在400字以内的辽阳电台、辽阳电视台全文播发,超过400字可进行摘要播发。

  24、对外报道和互联网上的报道要充分考虑受众和网络特点,由新闻媒体自主采编和审发稿件,增强针对性、可读性、时效性。

  25、在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同时,各新闻媒体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体裁大力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生动展现各级领导干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先进事迹和重要业绩。市直主要新闻媒体要扩大报道面,增加信息量,提高新闻报道水平。

  26、各县(市)区的会议和领导活动的新闻报道,更应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多反映基层干部群众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多为人民群众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健康有益的新闻信息。

  27、以上意见,市直主要新闻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市委宣传部负责对新闻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