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抗灾抢险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南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六月二日

南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分级负责,相互配合,加强协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4号令)、《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45号令)、《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与地质灾害应急

  本预案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作用或人为造成地质环境恶化,给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

  地质灾害分为一般级、重大级和特大级。

  一般级(三级):

  因灾死亡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重大级(二级):

  因灾死亡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特大级(一级):

  因灾死亡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大者。

  地质灾害应急就是政府负责,部门监管,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应职责进行应急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秩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

  二、应急机构体系

  市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为南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救灾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救灾专业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地质灾害重点监测防御区的城镇、人口稠密地区、大中型矿山企业和交通干线的县级人民政府,也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建本地防灾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牵头,军分区、计委、建委、民政、水利、交通、卫生、电业、公安、武警和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执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配合完成省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组织的政府应急行动。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划分及主要职责:

  1、人员抢救、工程抢险组

  军分区负责调集部队和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把守险工险段,排除险情,修复加固重要的抗灾设防工程。

  2、特种工程抢险组

  市公安局会同市武警支队、建委、水利局、经贸委、电业局、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殊工程的抗灾抢险工作,包括灾害时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受灾的建设工程,如水库大坝、堤岸、贮油、贮气、贮存易燃、剧毒腐蚀性物质的设施和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3、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市卫生局会同市医药管理局负责各种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迅速组织专业医疗救护人员和广大群众开展多方面的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活动,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4、紧急救援组

  市民政局会同市粮食局、市商贸服务中心、物资流通中心、教育局等部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5、市政保障组

  市建委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的给排水、燃气热电、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修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能鉴定,组织有关方面搭建临时住宅。

  6、治安、交通管理组

  市公安局会同市武警支队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利因素,维护社会治安,预防犯罪,严惩犯罪。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重要目标,如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7、通信保障组

  市通信公司负责尽快修复通信设施,保证抗灾救灾通信畅通。

  8、电力保障组

  市电业局负责组织修复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变通信系统功能等,恢复灾区供电。

  9、应急运输组

  市交通局、南阳火车站、民航南阳基地负责组织尽快修复公路、铁路、机场和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10、灾害监测组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勘查、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力量,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工作。在灾害现场进行灾害的趋势跟踪,进行预测预报。

  11、灾害损失评估组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经贸委、建委负责对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做出统计评估,为政府抗灾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12、宣传报道组

  新闻部门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有关信息。

  13、应急资金保障组

  市计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应急资金和应急拨款的准备与调配,保证抢险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讲奉献,全力以赴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特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由省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及本灾区(市、区)负责同志参加,负责组织本区抢险救灾工作。

  重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市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和市直各专业组及灾区所在县(市、区)负责同志参加,组建地质灾害救灾现场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地区的现场抢险救灾,指挥、组织、指导灾区政府及其应急指挥机构的应急工作。

  一般级地质灾害,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按照本预案负责制订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三、政府应急行为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启动程序为:市政府发布地质灾害临灾预报。重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市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提议,市政府宣布启动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一)临灾应急反应

  市政府在发布重大级地质灾害预报的同时,根据预测地质灾害的大不和市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通报市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做好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应加强与预报区的联络,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预报区地方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监测,随时向当地和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变化趋势,根据灾情发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避灾疏散。对地质灾害的成因、发展规律做出科学解释,预防谣传和误解,保持社会稳定。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急反应

  重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市政府应立即启动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全力以赴投入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市及灾区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趋势跟踪,并开展地质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及当地人民政府汇报灾情。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密切跟踪灾情,并组织地质灾害救灾现场指挥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请求驻军调派部队赶赴灾区,请求省有关部门及全市对灾区进行支援等问题,部署指挥协调灾区政府和救灾各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并积极进行配合,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组织,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物资和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平息灾害谣传和误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与本预案有关的市政府各部门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制定行业和本辖区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根据市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各专业组负责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组织各有关单位制定相应的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本预案与省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和县(市、区)应急预案配合实施。

  本预案自重新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