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在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力推动下,开放型经济发展良好,对外贸易保持了较快的增长态势,税收收入和出口退税稳定增长。但是,在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我市有极少数企业以接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购进产品自营出口等形式从事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个别外贸企业还存在以代理出口作自营出口混报出口退税的现象。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影响了我市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最近,省政府几位领导对在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骗税活动专门作了明确批示,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规范管理。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出口退(免)税的管理,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的领导。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税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调节宏观经济,有效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好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对改善招商引资环境,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此,各县(市、区)、各部门以及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工商、税务、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要把加强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来抓,在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各个方面确保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切实有效地防范出口骗税行为。工商、税务、海关、外贸、商检、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出口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正确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特别是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出口企业的税收管理制度,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分类管理。对合法经营并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要优先保障其出口退税的需求。对一些管理不规范,有涉嫌骗税行为的出口企业应严格审查,切实加强防范,以保护大多数出口企业的利益。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全力支持国税部门依法管理,不得以种种理由阻碍国税机关正常的执法和检查。

  三、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扶持和促进我市企业出口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正确处理好执法、管理和服务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制意识,切实做好外向型企业的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既要对国家负责,也要对企业负责;既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又要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防范骗取出口退税的宣传工作,使出口企业及全社会了解出口退税政策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认识到骗取出口退税对国家、对当地经济及对企业本身的危害,做到令行禁止,杜绝出口骗税案件的发生。退税机关要加快出口退税电子化建设,运用现代化手段加快出口货物单证审核进度,及时将应退税款退付给出口企业,缓解企业的资金困难,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加大查处力度,重拳打击出口骗税。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防范和打击骗税工作。对企业有违法经营或有涉嫌偷、骗税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切实为促进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OO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