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河池市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区重点人群非典型肺炎监测工作方案>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于贯彻落实《全区重点人群非典型肺炎监测工作方案》的意见

  为切实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重点人群非典型肺炎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73号,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有效地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的传入、蔓延,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我市重点人群非典监测防治工作事关大局,是打赢非典防治工作这场硬仗的关键环节,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非典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统一认识,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把《方案》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

  二、强化组织措施,落实领导责任制。严格分级负责和统一管理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对本辖区重点人群非典监测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做好组织协调,切实落实各部门的职责。要认真执行《关于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加强纪律检查和执法监察的通知》(河纪[2003]15号)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非典防治工作重大部署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在非典防治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单位或个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疫情报告制度。要抓紧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相结合的疫情报告网络和以村为基础的疫情监测体系。严格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三网”建设要求,坚持县、乡(镇)、村、屯疫情日报和零报告制度,疫情报告必须做到资料真实、项目齐全、及时准确,杜绝谎报、漏报、迟报现象。疫情报告要执行各级负责人签字负责制。

  四、严把重点人群非典监测工作的质量关。在开展全市重点人群非典监测工作中,卫生部门要主动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十分明确重点人群非典监测的目的、对象、内容、时间、各部门职责以及工作要求来开展各项工作,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非典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河池市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