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频繁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了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影响了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今年,据有关部门分析,由于去秋干旱少雨,秋冬降雪少,今春干旱气温高,回暖快,林地干旱,森林防火火险等级高于1987年大兴安岭5·6大火火险等级,春季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频繁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彻底扭转我市森林防火的被动局面,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强化森防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一)加强新闻宣传。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黑河市2003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黑市森防办[2003]2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新闻媒体要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当前乃至全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部署,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进行宣传。从现在开始,各新闻单位要深入基层,集中报道森林防火中的正反两方面典型,鞭策后进,激励先进,大造森防舆论声势。

(二)做好社会宣传。各县(市)区必须加强对重点乡镇、林场、重点火险区的宣传教育工作。每个乡镇、林场、村屯都要有宣传板报、宣传标语、“过街红”、宣传一条街,每个入山道口都要有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警示牌,林区村屯要有永久性警示牌、警示旗等。山区中小学要开设防火宣传教育课,真正使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尽人皆知。

二、采取治本措施,强化火源管理

(三)杜绝一切野外用火。根据目前天气形势,进入防火期后,各地、各单位必须严厉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尤其是戒严后,更要严查一切野外用火。严格执行省政府154号命令关于“四个一律”的规定,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今春全市一律停止点烧防火线,并作为纪律严格执行,凡因点烧防火线酿成森林火灾引起重大经济损失的,一律严惩不怠,并视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管理。林区各检查站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检查进入林区的行人和车辆,对准许入山的要逐一登记,对没有入山证的人员和不带防火罩的车辆坚决不予放行。各级林业部门要强化入山证管理,从严控制发放标准,切实压缩发放数额。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切实做好管理、监督和控制村民擅自进山工作,对不服从管理而擅自进山的人员,村委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进行处理。要对入山采集人员实行划区管理,对重点采集区进行分区划片,实行场、乡、村联保联动,4人(林场出1人,乡出1人,村出2人)一组负责管理1个重点采集区,组长负责本采集区的火源管理,哪个区域出现问题就追究组长和联防人员责任。同时,如果重点采伐区发生火情、火灾,该区域的村民当年不准再上山采集。入山采集人员要签订防火合同,缴纳防火抵押金,早出登记,领取路条,结伴入山,扣留携带的火种,晚归报到。

(五)要开展严格细致的“三清”工作。进入防火戒严期后,各县(市)区要组织公安、森警部队、林业等部门,对林区尤其是重点林区进行彻底的清山、清林、清河套,坚决清出闲散人员,严格控制采金人员、采集山产品人员入山,取缔非法作业点和养殖点,停止其一切生产作业活动。各国有林场、林业站要组建防火巡护队,深入易发火情、火警和火灾地区进行巡护,严查进山人员。各县(市)区要组织人员对县(市)区交界处进行反复清理,杜绝一切火险隐患,彻底控制住火源进山。

(六)加快深山区村屯搬迁进程。目前,我市深山区不足30户的村屯总户数1665户,涉及人口多,是主要的火险隐患。各地要将撤乡并村与森林防火结合起来,本着深山区和林区腹地零散住户优先搬迁、重点火险区域小村屯优先搬迁的指导思想,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积极运作,尽快迁出深山区和林区腹地的小村屯居民。今年春季,各地要把不足10户村屯的零散户全部迁出,10-30户的小村屯用2-3年时间全部迁出,搬迁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从根本上杜绝火险隐患。

(七)加快退耕还林步伐。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对深山区和林区腹地的耕地、速生丰产林整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本着“先零散后集中,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退耕年限,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对位于深山区和林区腹地纳入课税面积的农民耕地,本着“农民自愿,政府认可”的原则,面积在5公顷以下的,力争今明两年全部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在5公顷以上的,力争在 3-5年内全部退耕还林还草;对未纳入课税面积的耕地和小开荒,一律无条件退耕还林还草;农民无力将课税耕地还林的,林业部门代为还林,退耕农户可到林业部门指定的林业职工工资田中进行置换,并由国土、林业部门出具置换手续,办理土地经营权证。对林业部门的速生丰产林整地,凡合同到期或合同未到期面积在5 公顷以下的地块今年全部停止发包,实施退耕还林;合同未到期且面积在5公顷以上的地块,在合同到期后全部退耕还林;合同未到期又确需立即还林的地块,采取串动地块的方式加以解决。通过退耕还林还草,切实减少深山区和林区腹地农业生产用火,减少火险隐患。

三、严肃纪律,依法治火

(八)加强执纪执法纠察。进入防火期后,各级政府要成立森林防火执法执纪纠察队,深入基层、深入林区对野外吸烟,非法用火等行为进行执法执纪检查,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办。

(九)严查火案,严惩火犯。各级政府要成立以公、检、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火案查处工作组。发生火灾后,工作组要迅速进入,做到快侦、快破、快判、严判,从快结案。各级森林公安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一旦发现火情,要在第一时间进入,掌握第一手材料,为联合工作组做好侦破的前期工作。

四、实施利益驱动机制,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合力

(十)切实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每年春秋两防期间,林场要和山区村的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订森林防火合同,并拿出部分奖励资金,对在其责任区内没有发生火情的村屯进行奖励;发生火灾的,要分别给予相应处罚。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负责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对区域内村民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或引起森林火情的,每发生1次,林场要从奖励中扣除相应比例。坐落在林场施业区的厂矿主要领导也按此办法实行奖励和处罚。

(十一)充分发挥好森林经营管护人员的作用。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和利用森林经营管护人员的作用,通过适当增加管护人员工资,使其把一般生态林和商品林同时管护起来,减少和杜绝火险隐患。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不负责的管护人员该换的换,该撤的撤。

五、加大投入,保证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

(十二)保证防火经费及扑火机具、装备的及时供给。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投入力度,防火经费要及时足额到位。防期前,各地、各相关部门及时摸清扑火机具、装备的底数,进行严格检查和维修,使现有灭火机具、装备要达到良好,以保证扑火的需要。

(十三)认真落实好国家有关政策。认真实施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各县(市)区每年要按财政收入的0.5-1%提取防火资金,各国有林场按每公顷有林地1元的标准提取防火基金,用于解决林区内断头路、断头桥和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扑火力量,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十四)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小型林场要有2支(50人)专业扑火队,较大林场要有3支(75人)以上的专业扑火队,戒严期间要保证1支30人的专业队集中待命,有火扑火,无火巡逻看护和内业培训。

(十五)及时扑救森林火灾。重新制定和完善扑救森林大火预案,确保扑火预案的科学可行。发生火灾后,各级党政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组织足够的力量进行扑救,要集中优势兵力一次性打好歼灭战,做到小火当天灭,大火不过夜,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要求。对贻误战机而致使小火酿成大火的,要追究党政一把手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加强领导,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十六)继续实行森林防火工作党政领导负责制。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日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亲自研究解决森防困难和问题,调动各部门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行为。对出现火灾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层层追究党政领导责任,直至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十七)强化森林防火的领导指挥系统。为加强对森林防火的领导,按市委的要求,计划在各山区乡镇配备副科级专职副指挥,对撤乡并镇中保留的办事处,设1 名副主任专抓森林防火,切实解决由于撤乡并镇而出现的森林防火断层问题。为加强山区乡镇与林场在森林防火工作上的配合与协调,便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并由林场场长兼任山区乡镇的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对防火任务重的县(市)区,在重点林区、火险区增设森林防火分指挥部,配备专职防火指挥员。

(十八)加大联防力度。充分发挥通力协作的力量,做好与跨市、县的外界联防工作,做好本县(市)区的乡镇村屯之间的联防工作。通过联防及时发现问题和堵塞漏洞。

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