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的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在全市公民中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对于适应“入世”新形势需要,提高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把这项工作切实抓好。

  一、继续深入宣传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要以纪念新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宣传新宪法活动;要切实开展与公民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要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特别要注重宣传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公民需要熟悉的法律、法规;要宣传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为我市的社会稳定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把对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同公民的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

  二、继续把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青少年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宣传法律的模范;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要深入学习、熟练掌握履行职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努力学习与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经营管理的自觉性;青少年要接受法制教育,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

  三、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把“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全市“四五”普法规划,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措施,保证落实。

  四、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地方治理工作,逐步实现各项事务管理的法制化;积极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五、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报刊、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开辟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形成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及时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每家每户。

  六、市、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适时听取人民政府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检查,促进本决议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