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提前一年完成“十五”计划,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教育事业作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发展步伐。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

  要充分认识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教育事业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优先发展。

  “十五”期间,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经济、科技紧密结合的教育产业。教育发展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置。

  主要目标是:

  ——加强基础教育。城镇巩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成果,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二年教育。4-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5%以上。巩固提高“普九”水平。积极推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确保“普九”指标始终保持部颁标准要求,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有就读能力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在校生达到4万人。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高中等职业教育要面向市场,突出特色,巩固提高办学水平。进一步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结构,逐步将部分中专学校整体并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每年为我市培养一、二、三产业所需的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1000人左右。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比例达到1:1.

  ——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大岗位培训、资格培训、转岗培训、再就业培训的力度。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对紧缺人才的培养。大力发展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建立以提高全民素质为核心的终身学习体系。到2005年,全市成人年培训量达到30万人次,青壮年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0年以上。

  ——实施“31155”工程。即市上重点办好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酒泉师范、酒泉中学;每个县(市、区)重点办好一所中学;每个乡镇重点办好一所学校:“十五”期间,培养500名左右省市级学校名校长、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5年内消除现有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

  ——实施“教育创新工程”。搞好人才和教育资源预测规划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教育创新工程。教育要主动积极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努力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益,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各种社会教育资源,逐步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开放教育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学习机会,为创建学习型社会服务。

  二、完善管理、投资、办学体制,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保证

  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市政府将加强义务教育统筹规划,搞好组织协调,在安排转移支付时要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需要。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负责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的管理;负责本地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是农村办学和管理学校的基本单位,在实施义务教育中负有重要责任。要继续发挥行政村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作用。乡(镇)村要负责维护学校的治安和教职工、学生的人身安全,划拨新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税费改革的地方,村上要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为学校解决办学中的具体问题。县(市、区)乡(镇)村、组都要不折不扣地担负起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2003年元月起,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由县(市、区)统一管理和发放。要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凡是拖欠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县(市、区),不准机关盖办公楼、买小轿车,不准领导干部出国,违者要追究领导责任。

  落实职业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学校的教育业务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人事等有关部门管理。

  改革和完善教育投资体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在发挥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开拓社会各方面向教育投入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教育。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所占比例,“十五”期间,市、县(市、区)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每年力争提高1个百分点。积极支持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发展。鼓励学校对外开放教育设施,通过有偿服务社会,弥补经费缺口。

  建立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市财政每年划拨3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职业教育、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培养优秀中青年教师。各县(市、区)也要按照有关规定投入配套资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予以保证。取消对学校预算外收入的统筹。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采取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大力扶持发展民办教育。在发展公办教育的同时,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办学、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引导民间资本和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发展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继续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审核其办学资格和条件,规范其办学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县(市、区)要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纳入建设规划。“十五”期间,各县(市、区)力争建成青少年活动中心。要建立健全各级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学生校外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学校要加强和社区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实施名牌战略,创办一批示范性学校,带动各级各类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全力支持,把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酒泉师范、酒泉中学建成全省一流的示范性学校,成为全省的名牌学校;县(市、区)和乡(镇)重点抓的学校也要上档次,上水平,争创一流。到2005年,全市有1所学校进入全国1000所示范性高中行列,2-3所进入全省50所示范性高中行列;创办示范性初中10 所。

  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质量,逐步缩小县市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提高办学整体水平。做好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肃北县、阿克塞县要合理调整教育的布局结构,加强“双语”教学,加大培养“双语”教师队伍的力度,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市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肃北、阿克塞两县及少数民族移民乡镇建设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努力改善寄宿制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教育的对口支援力度,提高对口支援的效益。

  建立课程改革实验区,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和考试评价、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各种能力,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使学生有更多时间从事学习和社会活动。

  面向市场需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市上以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重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通过联合、重组,逐步将市直中专并入职业技术学院,到2005年,力争创办10个分院,设置20-30个专业,在校学生达到3500至4000人。加快酒泉师范升格改建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工作步伐。在此基础上,积极筹备建立敦煌大学。县(市、区)以职教中心为依托,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十五”期间将农广校、农机校、劳动培训学校等部门所办学校整合到职教中心。乡村以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为依托,重点发展初等职业教育,“十五”末完成乡、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正规化建设。要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和生均事业费逐年增长。大力推进劳动预备制度,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坚持教育与农业、科技等部门在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发、人才培训、科技推广等方面共同合作的体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强三类教育的沟通和协调。围绕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农民的科技文化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推进“绿色证书”教育,培养一大批科技示范户和致富带头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调整结构布局,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建设

  实施学校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工程。五年内消除现有的10万平方米危房,使全市砖混结构的校舍达到总面积的90%以上,楼房校舍达到总面积的50%以上。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实现教育信息化”的原则,调整中小学校布局。服务半径不足2.5公里,学生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原则上都要予以调整合并;除居住过于分散的地方仍需保留必要的低年级教学点外,其他地方的教学点和服务半径过小的小学要逐步予以调整合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乡镇为单位或几个行政村联办高年级寄宿制小学,鼓励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乡镇联办规模较大的独立初中。

  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要加大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十五”期间,力争中小学校拥有电子计算机的数量由现在的5800套,增加到9000套,城区中小学、乡镇中学、乡镇中心小学和50%的村完全小学达到省上规定的二类以上硬件标准并开设信息技术课;重点中学和城市小学建成校园网,提高教育信息网络的利用率,在保证学校教育、传播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积极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人口、资源、环境、科技等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综合效益。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教育体系

  加强中小学校编制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合理确定学校人员编制。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省上核准的编制总额内,具体分配各校人员编制。规范学校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按照编制标准监督学校配备教职工,对不具备教学资格条件的代课人员要一律辞退。

  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中小学教师的管理权限上收到县,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调剂和调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职能。

  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明确校长任职资格,逐步建立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机制。积极推进校长职级制,实行校长任期制。改变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校、单位所有的状况,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可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也可跨校担任教学科研指导任务,实现优秀师资的资源共享。实行教师交流制度、跨校聘任制度和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及薄弱学校定期服务制度。

  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十五”末,要把我市各类学校办成依法办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独立自主,充满活力的法人实体。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完善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聘任办法,推行岗位工资制,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在编制定额内、经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教师资格的优秀人才。积极推动教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为教职工提供社会保障。大力推行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在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

  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培养造就一支思想素质强,业务精,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专业门类齐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各项政策和任务。实施“名师工程”,加大对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提供一次性教研经费3000 -5000元和3000元的生活补助。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大信息技术、外语、艺术类和综合类课程师资的培养培训力度,三年内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师进行使用新教材的培训。力争“十五”末,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95%和80%以上,小学教师大专比例和初中教师本科比例均达到 50%以上,市、县重点中学高中教师中有部分达到研究生学历。80%的教师具备计算机基本知识和能力,60%的教师能够熟练地运用以多媒体软件为代表的现代教学设施,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培养一支懂教育、善管理、德才兼备的中小学校长队伍。

  六、加强领导,依法治教,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作用,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思想,牢固树立科教兴国的思想,牢固树立实现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最终要靠大力发展教育,靠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思想。要切实将教育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将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使我市教育事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要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度,纳入干部定期考核之中,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每年评选表彰一次教育工作先进县市、乡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要建立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联系学校特别是困难学校制度,定期研究教育改革发展问题,每年为教育办若干实事。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发展教育事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各级党委、政府要真心实意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千方百计为他们创造并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一切积极性因素,使广大教师专心致志投身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广大教师也要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为发展教育贡献力量。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教育法》,遵守法律规章,坚持依法治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学法、懂法、守法,为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加强学校管理,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要将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紧密结合,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不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努力把学校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公安、消防、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文化和社会现象对学校和师生的侵袭,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加强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市县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强化其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教育工作的督查、评估、指导的职能。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加大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二OO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