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2003年4月6日至11日,德国复兴银行检查团对我市中德合作造林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项目领导小组

各级项目领导小组承担着指导、监督项目实施,制定落实相关政策,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的职责,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但由于项目领导小组人员变动较大,已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保证项目工作及时到位,各项目旗区政府要尽快调整项目领导小组,并将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

二、落实项目配套资金

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是项目《财政协议》的要求,也是各级政府的承诺。但是我市中德合作造林项目实施以来,旗区配套资金未能按要求足额落实到位,引起了复兴银行检查团的高度关注。检查团强调指出,中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最重要的保证,中方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项目《财政协议》,为项目足额及时提供中方配套资金。各旗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配套资金落实工作,将配套资金列入计划,并积极筹措,确保在6月30日前足额落实到位。

三、落实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

将项目造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到户,实行农牧户承包造林,是德援项目的基本要求。但是复兴银行检查团指出,我市德援项目存在土地使用权没有落实到户的现象,要尽快进行检查和改正。各项目旗区政府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相关措施,对本旗区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没有落实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确保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新规划和确定的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到户。

四、严禁国内项目与中德合作造林项目地块互相重复

复兴银行检查团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反复要求,中德合作造林项目地块严禁与其它国内项目重复,并指出今后将加强对此方面的检查,一经发现,将中止项目,追回援助资金。因此,各旗区在今后该项目地块的选择、设计和建设中,严禁与国内其它项目重复,同时要对2003年的造林情况进行自查,对项目之间存在的地块互相重复问题及时纠正,确定重复地块的项目权属,保证在今后的检查中不出现任何问题。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