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过近几年的大力宣传发动,我市人民对无偿献血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主动参与无偿献血的人越来越多,临床用血已有70%来源于无偿献血。我市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喜人的,但是,无偿献血尚未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与我市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促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持久发展,确保我市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血液的优质安全,要求全市的机关、驻梧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本辖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各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无偿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无偿献血是每一个健康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是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公益性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希望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领导都要提高认识,认真重视和抓好这项工作,树立榜样,带头无偿献血。确保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