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无“非典”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无“非典”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民政局  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市“非典”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防控“非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在全市开展创建无“非典”社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无“非典”社区活动的重要性社区是居民居住、生活的社会地域和基本场所,也是抗击“非典”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做好社区“非典”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创建无“非典”社区活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率先发展的大局。最近以来,全市各社区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社区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在防控“非典”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遏制了“非典”的蔓延和扩散。但在我市的488个社区中,仍有132个社区发生了“非典”疫情,确诊“非典”患者233人,疑似患者76人(截至5月8日统计),在全市“非典”和疑似病人中占较大比例。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把社区防控“非典”工作纳入开展创建无“非典”社区活动之中,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抓好每个环节、每项工作的落实,继续搞好现有的无“非典”社区的防控工作,使发生“非典”疫情社区的比例在近期内有明显下降。

  二、发挥社区在群防群控工作中的作用

  全市各社区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开展群防群控工作,搞好宣传,做好防护,消灭死角,做到社区内不发生“非典”疫情,或疫情发生后得到迅速控制。

  (一)做好社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及时向社区居民传达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防治“非典”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广泛宣传防控“非典”的知识,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联系,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使居民群众用科学的态度和良好心态对待“非典”。要积极宣传社区在“非典”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树立典型,鼓舞士气,形成全民动员、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和舆论氛围。

  (二)做好健康人群的安全防护工作。要教育居民群众搞好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和自我预防,定期对公用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督促居民坚持自测体温,劝导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和聚集性活动,封闭式小区要设置红外线体温检测仪。

  (三)做好疫情检测和疫情上报工作。要随时监测社区内疫情动态,坚持每日排查,发现疫情,要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做好隔离人员、隔离场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分散隔离人员进行定期监测,并建立台帐制度;依法阻止隔离人员外出,督促监督单位为隔离人员提供饮食和其他生活必须品;监督有关单位对隔离人员生活垃圾进行消毒处理。

  (五)搞好公共卫生工作。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公共场所、居民楼院、下水管道定期消毒;监督、检查社区内有关单位公共卫生清洁工作。

  三、建立社区防控“非典”工作信息网络

  要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防控“非典”工作信息网络,将社区所有居民住户、来往人员、疫情防控基本情况纳入网络,实行动态管理和24小时专人网络监控;要坚持每日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无一漏查、漏报、漏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社区要协调搞好各驻地单位和组织的防控工作,集中调配社区资源,统一部署防范工作,及时汇集防控信息,有效采取防控措施。要广泛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群防群控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居民对疫情信息和其他不利于防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四、开展创建无“非典”社区活动的有关要求

  全市各社区组织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履行职责,搞好“非典”防控工作。

  (一)在开展社区防控“非典”工作原有基础上,全面强化社区防控体系,相互衔接,上下联动,形成一体。规范并坚持社区防控工作日报制度。

  (二)创建活动要以社区为单位,实行群防群治,建立有效的以居民楼、居民户、居民为单位的“非典”防护网。

  (三)社区驻地单位和组织要主动配合社区防控工作,自觉服从社区对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积极承担社区交给的防控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

  (四)社区民警要参与和协助社区开展防控工作,维护防控工作的正常秩序,保障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社区内的共产党员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维护大局,服从指挥,站在抗击“非典”的第一线,协助社区搞好防控工作。

  (五)把创建无“非典”社区活动和目前全市社区开展的 “双评”活动(评比星级社区、评比优秀社区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将创建无“非典”社区活动纳入到全国、全省评比社区建设示范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重要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