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局,各镇政府:

  随着我市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村镇建设工程投资额逐年增长。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划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我局就切实加强全市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县(市)、贾汪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增强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村镇建设工程面广量大,布局分散。在村镇建设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一些较突出的问题,如:部分业主法制意识淡薄;有的地方以改善投资环境为理由,放松对村镇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甚至阻挠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管理工作;部分建设主管部门对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抓得不实,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不能严格到位等。因此,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加快当地经济发展与依法加强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辩证关系,增强村镇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二、认真贯彻《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强村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各地村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依据经过批准的村镇规划,严格审批并发放“一书一证”、“一书两证”。对于新建、扩建的各类企业、村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设施以及农民住宅,建设单位或户主必须持项目批准文件,向所在县级村镇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定点,由政府机构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在办完土地使用手续并依法取得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同时经项目所在地村镇建设管理部门现场放样、验线后方能正式施工。

  三、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县、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是村镇建设工程的管理机构,必须认真履行《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赋予的职责,加大执法力度。要逐步规范村镇建筑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行为,认真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工作。特别要指导、督促各村镇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等薄弱环节的到位管理工作,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罚。

  各县(市)、贾汪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是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机构,必须切实担负起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能,将各地的村镇建设工程纳入政府的质量监督管理序列。各地质量监督机构要针对本行政区域村镇建设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参与村镇工程建设的有关责任主体的资质,绝对禁止无证设计、无设计施工图施工、无证施工和越级施工。严把钢材、水泥等原材料质量关,狠抓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工作,将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落到实处。确实保证每一项村镇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建设质量,坚决杜绝将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

  各县(市)、贾汪区质量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的作用,着力抓好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要按照建设部建村[1997]90号《关于加强村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主管镇长对镇域内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建房科普知识教育,引导农民建房必须按图施工,科学施工,保证质量。

  与此同时,施工安全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坚决执行国家、部、省、市有关施工安全规范和规定,杜绝重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快推进村镇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步伐

  引进社会监理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推进村镇建设监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苏建村[2002]67号)的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村镇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进程,促进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在我市实施城市化战略过程当中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主要取决于两大因素,第一是规划,规划是龙头;第二是质量,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将工程质量提高到政治高度来认识。因此,各县(市)、贾汪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更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新的思想境界,以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来推进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法加强建设程序管理。建设程序是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水平的基本保证。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报建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招投标制度、质量监督制度、施工许可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强化对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将各项制度贯彻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把我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