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防治"非典"消毒和防护经费开支渠道的通知》(鄂政电[200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五月十日
公布日期:2003-05-10施行日期:2003-05-10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03]5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3-05-10
施行日期 2003-05-10
发布部门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防治"非典"消毒和防护经费开支渠道的通知》(鄂政电[200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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