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牧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五月九日

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牧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意见

  为有效阻断非典型肺炎疫情在农村牧区的传播和蔓延,确保农牧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农村牧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把防治“非典”做为当前农村牧区工作的重中之重

  目前,全国、全区“非典”疫情形势十分严峻,我市与北京、呼市等较重疫区距离近、人际交往多、人员流动量大。尤其是“五一”期间,农村牧区有大量的学生和外出打工人员返乡,加大了人员流动的多发性和不确定性,给农村牧区的防治“非典”造成巨大压力。我市农村牧区虽然还没有“非典”病例报告,但面临的形势并不乐观,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发展形势的严峻性、农村牧区的特殊性和在农村牧区防治“非典”工作的艰巨性。这次爆发的非典型肺炎是一种世界范围内的新传染病,具有输入性和继发性传染共存,来势猛、发病急、传染性强、流行范围广、危害性大等特点,给预防和治疗带来很大困难。近期我区“非典”疫情呈现由集中爆发向散发、由城市向农村牧区扩散、传染链条由清晰向模糊、传染类型由输入性向继发性转变等几个明显特点。由于我市农村牧区存在返乡人员多、农牧民防范意识淡、基层卫生防疫基础条件和手段差等普遍性问题,使我市农村牧区防治“非典”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我市地域辽阔,与城市相比,农牧户居住分散,点多面广线长,加之交通不便,通讯设备落后,一旦发生疫情,就我市农村牧区目前的医疗条件和防范措施,很难实现严格的隔离和有效的治疗,很容易造成疫情的扩散和治疗的拖延,一人得病,将危及整个家庭,甚至整个嘎查村、苏木乡镇,后果不堪设想。特别是农村的贫困地区、边远落后地区防治“非典”的不利因素更多、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我们在研究部署工作时,必须考虑到这些特殊性和复杂性。

  其次,要正视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条件差和农牧民对“非典”危害认识不足的现实,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受经济条件等因素制约,我市农村牧区卫生条件还很差,医护人员防护技术水平低,防治“非典”的基础设备和手段还很落后,一些乡镇卫生院还不具备基本的消毒、隔离和治疗条件。如果出现重症“非典”病例,医院交叉感染很难做到万无一失。大部分农牧民正在忙于春耕生产,认为“非典”离自己还很遥远,防范意识很差。与城市相比,不论医疗条件还是群众对“非典”的认识,不论是对流入人员的有效控制,还是对疫情的应急反应,农村牧区都处于不利地位,很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农牧民被传染的概率更高,危险性更大。所以,就全市的防治“非典”工作而言,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大的问题很可能就出现在农村,因此,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

  第三,由于农牧民是弱势群体,农业是弱势产业,因此,在重大疫情面前,我们要比以往更加关注农村,关心农民。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的党政领导对农村牧区防治“非典”工作极端重要性要有高度的认识。农村牧区工作千头万绪,防治“非典”唯此为大。要坚持防治“非典与农牧业生产两手抓,把防治”非典“作为农村牧区工作的首要任务和重中之重。要清醒地认识到农村牧区防治”非典“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医疗卫生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必须看到,预防、治疗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直接关系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直接关系到我市农村牧区各项目标乃至”十五“计划的圆满完成,意义非常重大。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必须要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按照国务院提出的”沉着应战、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管理“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八个到位“的总体要求,把农村牧区防治”非典“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农牧民切身利益的实际行动,当作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严密部署,严防死守,千方百计预防和控制“非典”疫情向农村牧区扩延

  农村牧区是我市防治非典型肺炎的薄弱环节,也是我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各旗县市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严密部署,严防死守,坚决杜绝“非典”疫情向农村牧区扩延。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严把关口,下决心切断一切可能的传染源。农村牧区防治“非典”工作关键在切实切断传染源。因此,各旗县市区必须做到抓住“三个重点”,确保“三个全面”,把好“三个关口”,从源头上控制“非典”向农村牧区扩延。即抓住农村牧区、外来人员和重点疫区返乡人员这三个重点,确保全面登记、全面监控管理和全面健康检查,把好铁路、公路、航空这三个关口。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要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五一节的防范工作。对于农村牧区中小学、集贸市场、卫生院等人群聚集及疫病传染的高危场所必须保证通风、消毒和监测。严格控制大型集会活动,未经旗县市区批准,近期不允许在农村牧区搞商业促销、文艺演出等大型集会、集贸活动。农村牧区的婚丧嫁娶要一切从简,不允许搞大规模的聚集和宴请。对于每一位回流人员要实行全面健康检查和登记,对于疑似病人要按要求实行严格的隔离治疗、杜绝一切可能输入的传染源。对于铁路、航空和所有公路出入路口必须设立防疫消毒检查站。各旗县市区要组织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对所有出入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所有出入乘客进行健康检查。对于在农村牧区重点工程的施工人员,要进行严格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另一方面要加强流调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对农村牧区现有的疑似病人和有可能从其他地区输入的传染源进行严防死守,按照自治区“三对一”的要求,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切断一切可能向农村牧区扩延的传染源。一经发现有“非典”症状的患者以及有接触史的人员,要立即进行留验观察,对疑似病人要及早进行隔离治疗。各地要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实行属地管理,并随时与周边地区和省份保持联系,建立联防体系。无论是确诊病人还是疑似病人,有关定点医院都要进行全力救治,不得推诿拒绝。对于阻碍流调工作或违反隔离治疗有关规定的人员,卫生部门要予制止,必要时由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层层建立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发展情况。各旗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迅速建立从上到下直至嘎查村的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每个环节都必须保证有专人负责,每个嘎查村必须保证有1名国家干部专抓这项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开通热线咨询电话,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于不具备通讯条件的偏远山区和牧区,要就近挂靠有通讯条件的苏木乡镇或嘎查村,由专人负责统一上报情况,并制定应急防治预案,确保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绝不允许留有任何死角。对于近期回乡人员,必须逐一进行申报登记,特别是对于从疫区回乡人员,要进行重点报告和监测,对其进行必要的消毒灭菌、体温测量和健康登记,并一律在家中隔离观察两周,确无“非典”症状方可外出。对于疑似病人要及时上报,立足于“早发现、早上报、早隔离、早治疗”,全面树立“越早发现,越有利于全面防控;越早上报,越有利于决策;越早隔离,越有利于缩小传染面;越早治疗,越有利于保证农牧民的生命安全的思想,发现一例,上报一例,切实做到在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对于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一经发现,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以乡村卫生院和村医为重点,加强对基层医护人员的培训。各旗县市区要在近期内对基层医扩人员进行一次全面业务培训,培训的重点是乡村两级医扩人员,特别是地偏远、交通不便的嘎查村必须保证有一名医护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就是非典型肺炎的基本预防和治疗知识。各地要不断学习借鉴外地已有的防治经验,查找改进自身不足,不断提高旗县市区综合医院、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卫生院医护人员对非典型肺炎的诊断、应对和处置能力。偏远地区的嘎查村卫生室要建立首诊负责制,确保偏远地区农牧民出现“非典”症状,能够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隔离、早治疗”。

  (四)结合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一次以预防“非典”为重点的全民战争。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是预防流行性疾病的一项重要举措,在防治流行性疾病的各项措施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非典”疫情的不断蔓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以预防“非典”为重点,掀起一场防治流行性疾病的全民大会战。这次活动必须做到全力以赴,全民参与,全面彻底。由各旗县市区统一领导,由苏木乡镇组织实施,以嘎查村为单位,以农牧户为基本单元,做到家家清扫,户户消毒,房前屋后,不留死角。对于学校、村部、集贸市场等农牧民群众经常聚集的重点部位要做到随时通风、天天消毒,对于有从疫区回乡的学生、民工的农牧户要进行重点消毒,最大限度地降低疫病滋生、蔓延的可能,为预防“非典”和其它流行性疾病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切实搞好宣传发动,不断提高农牧民的自我防范意识。随着非典型肺炎在全国的大面积扩散,各地农牧民群众对其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但由于大多数群众对其传染途径、表现症状以及流行规律还不了解,既容易造成过度恐慌,也容易产生麻痹心理。因此,各旗县市区要以对农牧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保持农村牧区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搞好对农村牧区预防“非典”的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农牧民卫生科普和“非典”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针对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特点,抓紧编印各种通俗易懂的防治“非典”宣传画、宣传手册和音像制品等宣传资料,并尽快发放到农村牧区直至农牧户。同时,各地要组织抽调得力人员深入农村牧区,大力开展“非典”防治宣传活动,为农牧民讲解、宣传“非典”防治知识。涉农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结合推广普及农牧业适用技术,利用所属报刊杂志、信息网络等渠道和载体参与宣传,不断扩大宣传面。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农村牧区营造一个“全民参与,预防非典”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努力夺取农村牧区防治“非典”工作的全面胜利。

  面对严重的疫情,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也只有进一步加强领导,才能优化配置和促成防治“非典”资源的富集效应。从而取得防治“非典”工作的决战决胜。

  (一)实行市、旗、乡三级干部防治“非典包联责任制。一是市级领导包联旗县市区,旗县市区领导包联苏木乡镇,苏木乡镇领导凶联嘎查村。明确各级包联领导为所包联单位的防治”非典“工作责任人;二是各旗县市区抽调200名处级领导干部包联苏木乡镇,旗县市区、苏木乡镇抽调3000名国家干部包联嘎查村,保证每个嘎查村有一名国家干部专司”非典“防治工作;三是明确包扶600个贫困嘎查村的处级干部为所包扶嘎查术防治”非典“工作责任人,结合扶贫工作,突出抓好”非典“防治”。

  (二)市、旗、乡、村四级层层成立防治“非典”工作指挥部。明确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的分管领导为防治党政领导要包苏木乡镇、包村,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

  (三)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任组长,分别组成四个督查组,从5月10日开始深入旗县市区督促指导防治“非典”工作。

  (四)各旗县市区抽调农村牧区防治“非”干部要兼顾城镇街道居委会。确保每个居委会至少有五名以上国家干部。这些干部不问级别、不论官职,一律在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由嘎查村、居委会带领,深入农牧户和社区,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将“非典”防治工作抓细、抓实。

  (五)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要团结带领农牧民群众搞好疫病防治工作,农村医疗卫生系统要加大卫生防疫工作,农村基层公安、科技、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都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农村疫病防治工作,发挥兵青妇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计生等村干部的积极性,建立群防组织,发挥群防职能,群防群控。

  (六)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在抓紧抓好“非典”工作的同时,抓好经济建设和其他工作,努力保持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尤其是各苏木乡镇要兼顾防治“非典”和春耕生产,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决不能因春耕大忙而影响防治“非典”工作。

  (七)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本级防治“非典”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明确任务和职责,互相配合,加大对农村牧区防治“非典”的指导和服务,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预算,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防治“非典”工作所需资金,保证防治工作需要。农牧林水等部门要重点抓好林场、农牧场、种畜场、水库灌区等“非典”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突出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非典”防治工作。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对传染源的诊治隔离、流行病学调查等方面工作;公安部门要协助卫生部门搞好传染源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证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交通、铁路等部门要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交通畅通和物资供应。应增设监测点,加强交通工具消毒工作;严禁以疫病防治为名乱设卡、乱收费,所有正常的交通运输和人员往来都不得阻止,所有非典型肺炎检疫、消毒都不得收费;工商、物价、药监等部门要努力维护农村牧区市场秩序,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加强对农村牧区个体诊所、娱乐场所、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管理和监督;旅游、新闻宣传、邮电通讯等部门和单位也要各司其职、互通信息、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农村牧区“非典”防治工作。

  农村牧区防治“非典”工作是我市防治“非典”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全局,为此,我们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立足于防大疫、打大仗,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夺取我市农村牧区非典型肺炎和经济发展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