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4月25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下大决心、化大力气抓好交通安全工作。要明确交通管理目标和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交通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坚持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事故预防工作,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认真排查、整治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消除隐患

  交通、公安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从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段入手,全面排查,找准安全隐患点段,并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尽早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四、强化路面管理,坚决查纠各类严重交通违章行为

  公安交巡警部门要科学部署勤务,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超速、超载、违章超车、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和违章载客等严重违章行为,确保良好的交通秩序。

  五、严格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公安交巡警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驾驶员的考试工作和日常教育管理,提高驾驶员素质。要进一步严格车辆发牌发证工作,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对在用机动车的检验。对报废车辆要及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防止报废车上路行驶。

  六、加强宣传教育

  公安等职能部门要结合“5.11”全国预防交通事故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组织开展咨询、交通安全图片展览、交通安全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大力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乡镇”、“交通安全村(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企业(单位)”等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二○○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