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及全国、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

我市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总体形势很好。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我市处于祖国最南端,是敌对势力活动的重点目标;“法轮功”地下组织仍在进行破坏活动;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街头“两抢”、盗窃等多发性案件比率仍然较高;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隐患依然存在。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国家的长治久安,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的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担负起维持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各级综治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安排财政预算时,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费要予以保障。

二、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起着治标的作用,预防是中心环节,起着治本的作用。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把严打、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强化“打、防、控”一体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治安防范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严打”方针,强化重点地区集中整治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市政法各单位要把“严打”落实到各个执法环节,把集中打击、专项整治和经常性打击紧密结合起来,针对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适时地、有重点地开展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严打”行动和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涉爆和制造、窝藏、使用山猪炮等严重暴力犯罪,打击盗窃、抢劫、涉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犯罪、走私犯罪等严重经济犯罪,以及非法传销和私彩销售等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公、检、法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始终保持对各种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要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坚持“稳、准、狠”的原则,切实提高“严打”整治斗争的实效。

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增强禁毒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禁毒工作。严格落实禁毒责任制,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把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切实做到有毒必肃、贩毒必惩,制毒必究,吸毒必戒。公安机关要加大侦查破案力度,在“打团伙,破大案,摧网络,抓毒集,反洗钱,追财产”方面下功夫,给涉毒犯罪分子以毁灭性的打击。要继续推广政府出一点、区镇筹一点、群众捐一点“三个一点”的戒毒方法和派出所、村(居)委会(作业区)、单位、家庭“四位一体”的帮教措施,继续坚持“发现一个,戒毒一个,复吸一个,劳教一个”的戒毒方针。对禁毒不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要按照中央、省综治委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大力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为教学、科研提供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同时刑事案件频繁发生和团伙犯罪猖獗的地方,社会治安秩序混乱以及“黄、赌、毒”问题严重的地方,要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尽快改变这些地方的治安面貌。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排查调处责任制。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对矛盾纠纷开展认真的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尽快了解群众关注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要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

(三)推进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要把基层安全创建作为基层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注重抓好居民区治安防范机制的建设,提高城市安全文明社区的创建质量,增强社区防范的科技含量,融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在开展农村安全创建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海上渔场、民营、三资企业“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把安全创建活动与创建文明生态村、文明社区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和深化创建安全文明街道,文明校园,文明景区,禁毒优秀社区和企业地方共建安全社区等工作。要以树立文明新风,美化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在广大农村形成全民参与、军警民共建的蓬勃向上的安全文明建设新局面,巩固和扩大基层安全创建成果。

(四)切实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要实行对出租屋的申报、审批、挂牌制度,实行对入住出租屋必须报村(居)委会,到当地派出所登记,人走注销的制度。要严格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出租屋管理责任制,明确屋主的责任,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要强化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进行全面清查工作。要切实做好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和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要坚持管理、教育、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引导人口有序活动,保持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各级党政部门和基层组织,要健全安置帮教机构,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不漏管、不失控。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解决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问题。对一时无业可就的人员要进行过渡性安置,劳动和社会保障、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要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农村要为刑释解教人员划分承包土地,保持他们有地可种。要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食其力。要建立单位、家庭、政法机关、社会组织等多位一体的帮教机制,落实帮教责任制,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对解除劳教的“法轮功”人员和至今思想仍顽固的“法轮功”痴迷者,要切实做好监控帮教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加强可能重新违法犯罪人员的管理,特别做好管制、缓刑、假释以及保外就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六)加强法制和道德教育。要切实加强“四五”普法工作,在全市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以增强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类学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继续抓好法制副校长的聘请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法制教育责任制,认真抓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无正当理由,任何学校不得将其推向社会。公安、文体、工商、城建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坚决清除违反规定在学校及周边200米内开设的歌舞厅、录相放映点、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各种活动娱乐场所。加大查禁淫秽色情活动和各种非法出版物的力度,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在全社会形成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七)强化治安管理,消除各种治安隐患。要加强对机场、码头、车站、旅游点、商场、集贸市场、酒吧、咖啡厅、桑拿按摩及网吧、歌舞厅和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点、典当行、信托寄卖、印刷刻字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严防危险物品丢失、被盗和流散社会。要强化消防、交通管理,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八)建立见义勇为专项基金,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和支持见义勇为的基金建设。各级财政每年要为见义勇为注入一定的资金,各医院要开设救治因公受伤的政法干警和见义勇为者的绿色通道,确保因公受伤的政法干警和见义勇为者得到及时救治。同时,要广泛宣传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在全社会形成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基层综治工作机构。区、镇、国营农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由区、镇、国营农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副职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区、镇、国营农场副职领导或确定专人担任,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各基层组织的作用。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巩固、健全、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重视和加强治保会建设,做到组织、人员、制度、报酬四落实,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基层党政领导和政法、综治干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社会治安、社会重点区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村入户,落实到人。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初步形成的党政统一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并不断研究探索,努力在实践中开拓新途径,创造新经验。

各综治委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定期召开综治委成员会议,分析社会治安形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全面贯彻省、市的决策部署,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各综治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治安管理和防范中的作用,对社会治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堵塞违法犯罪漏洞,减少社会治安问题。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权、利”统一起来,建立和完善治安分工负责制、治安承包责任制、治安岗位责任制、治安巡逻责任制。要把治安责任人的岗位责任与政治荣誉、经济利益挂钩,规定承包项目、职责义务、工作报酬、奖惩办法。要推行群众自治和联防共治,在村队、单位、院内组建巡逻队、治安队,加强轮流值班和流动巡逻,在辖区内部公共场所、要害部位、偏僻街道、城郊结合部等加强治安防范。要加强对基层治安队伍的培训、指导,推动治安责任制的落实。要建立起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地筹集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所需的经费。除政府财政适当补贴以外,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向社会收取治安有偿服务费,其内容和标准由市综治办会同市物价局核定,市物价局下文执行。

五、进一步落实责任制,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工作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和重大责任事故查究制等各种制度。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综治工作要求,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列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年中初查、年终总评验收,按优秀、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四类进行排队。优秀是达标中尤为突出的单位,全面达标的定为达标,有一项责任目标不完成任务.、治安问题较多的评定为基本达标。有两项以上责任目标不完成任务的评定为不达标。评定为基本达标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并取消责任人当年单项先进评选资格。评定为不达标的单位在实行重点治理,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的同时,执行社会治安一票否决制,取消责任人当年评选各项先进称号资格,本地区治安面貌不改变之前不得晋职晋级。星级宾馆不能升星。此外,对矛盾纠纷排查不及时,以致发生聚众闹事,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因责任人工作不负责任,导致特大刑事、治安、经济或恶性灾害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责任人工作不负责,打击不力,“黄、赌、毒”、传销、私彩活动屡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社会反映强烈的;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上级或有关部门提出替告、整改建议而拒不整改的;发生重大不稳定(政治、治安)事件,造成严重或重大影响,并且不能及时报告的等几种情况之一,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领导责任追究。同时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局、市监察局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的建议。

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