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金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第二轮对口支援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做好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是新时期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快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援民族乡村经济发展。

二00三年五月六日

第二轮对口支援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市民族宗教局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一、指导思想

  按照江西省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的要求,全面促进我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结合民族乡村的实际,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力量,通过对口支援帮扶的办法,使我市少数民族乡村在“十五”末达到或基本达到全市平均发展水平。

  二、对口支援期限

  2003年5月至2006年5月,为期三年。

  三、对口支援目标与任务

  (一)继续帮助受援民族乡村基本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解决受援方卫生饮用水、通程控电话、广播电视问题;

  (二)帮助受援民族乡村调整产业结构,根据受援方实际,大力发展具有本地特色和稳定经济效益的主导产业,使民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帮助受援民族乡村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受援方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各类教学设施,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

  (四)指导、帮助受援方开展各类实用科技培训,普及、推广科技知识,扶持一批科技致富典型示范户;

  (五)加快受援民族乡村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三下乡”活动,完善各类文化设施,进一步提高受援民族乡村的医疗卫生水平;

  (六)帮助受援民族乡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使受援方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

  四、对口支援方式

  (一)根据支援方自身的情况和受援方的实际需要,可以采取扶持资金、技术,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干群素质和馈赠物资等多种支援手段进行帮扶;

  (二)可以选派干部挂点、驻村,也可以采取定期查访、调查、座谈,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等办法,力求达到实际效果。

  五、支援单位与受援民族乡村

  受援方             支援方

  兴国县古龙岗镇建设畲族村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兴国县古龙岗镇瑶前畲族村    市交警支队

  兴国县枫边乡社坪畲族村     农业发展银行赣州市分行

  兴国县崇贤乡龙潭畲族村     农业银行赣州市分行

  南康市赤土畲族乡河坝畲族村   市建委

  南康市赤土畲族乡富田畲族村   市卫生局

  南康市赤土畲族乡花园畲族村   市教育局

  信丰县古陂镇太平畲族村     市交通局

  信丰县嘉定镇月岭畲族村     市稽征分局

  信丰县安西镇田垅畲族村     市财政局

  信丰县正平镇球狮畲族村     市国土资源局

  大余县池江镇九水畲族村     人民保险赣州分公司

  大余县青龙镇元龙畲族村     市农业局

  大余县内良乡李洞畲族村     人寿保险赣州分公司

  大余县黄龙镇黄龙畲族村     市国税局

  会昌县筠门岭镇龙头畲族村    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

  会昌县筠门岭镇上增畲族村    市果业局

  会昌县洞头乡洞头畲族村     市计委

  崇义县长龙镇沈埠畲族村     市公路局

  崇义县乐洞乡高洞畲族村     市环保局

  崇义县聂都乡竹洞畲族村     市林业局

  寻乌县澄江镇北亭畲族村     市科技局

  寻乌县澄江镇汶口畲族村     市工商局

  安远县高云山乡圩岗畲族村    市计生委

  安远县龙布镇新村畲族村     市水利局

  上犹县平富乡信地畲族村     建设银行赣州分行

  上犹县平富乡横坑畲族村     市民政局

  全南县陂头镇瑶族村       市广电局

  全南县龙源坝镇瑶族村小组    中国移动赣州分公司

  于都县宽田乡上堡畲族村     市扶贫办

  瑞金市泽潭乡安治畲族村     市水保局

  龙南县黄沙乡黄沙畲族村     中国联通赣州分公司

  赣县古田区尧口畲族村      市地方税务局

  六、工作要求与检查考核

  (一)各支援单位接通知后,要尽快确定分管领导、经办科室和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并于5月15日前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电话:8391789)。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工作,搞好调查研究,确定支援计划,商定支援项目,开展支援行动,并加强与受援方的联系,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

  (二)所有对口支援单位都应制定明确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应指导受援方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和中期发展规划。

  (三)各支援单位要密切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和工作计划,每年年终要对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形成材料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汇总报市政府。

  (四)各县(市、区)政府接到本方案后,要积极主动与支援方联系,要尽快组织有关受援乡村积极开展对口支援相关工作,并对县(市、区)有关部门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及民族村小组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五)市政府将定期对对口支援工作组织检查,总结推广经验,通报有关情况,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务必确保支援措施落实到位。2006年第三季度对整个活动进行检查、总结、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