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全省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3]1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全省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晋政办发电[2003]116号 二OO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8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8月28日省委常委会议精神,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8月31日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8月19日全省煤矿停产整顿一周后的验收复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刘振华省长、靳善忠副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务副书记张宝顺同志主持了会议。为把这次复产验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煤矿停产整顿、复产验收的规定。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传达贯彻刘振华省长、靳善忠副省长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针对煤矿停产整顿期间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隐患,认真按照省里煤矿复产验收的有关规定,做好煤矿的整顿验收工作。要把认识高度统一到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不能有丝毫的含糊、观望,要讲大局、讲政治,坚决完成好停产整顿和复产验收工作。凡是整顿验收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该关未关、该停未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尤其是产煤县的主要领导,要全面细化煤矿安全管理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考核县、乡两级领导的重要内容,因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采取组织措施,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坚持不懈地抓细、抓实、抓好日常安全生产,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真正把安全生产紧紧抓在手上,摆上重要日程,动真的、干实的、碰硬的,坚决不能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要切实做到常抓不懈、一丝不苟,不留死角、不图形式,下大功夫、花大力气,切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要以煤矿安全整治为重点,带动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

  我省工矿企业点多面广,高危行业比重较大。近期,省委、省人民政府就搞好全省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过硬措施。同时,也强调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也要同步推进,继续深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做到“守土有责”,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和麻痹思想。要认真汲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沉痛教训,认真研究分析当地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等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非煤、电力、建筑、化工等安全重点行业,石化、烟花爆竹、火药厂等涉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生产的企业,学校、机场、车站、码头、油库及大型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飞机、火车、客运汽车、客运船舶等要害设施,也必须加强检查和监控,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全面好转,做到万无一失。

  四、要结合实际,尽快贯彻落实。

  各市(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市(地)、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研究当前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住这次煤矿整顿复产验收的机会,彻底消除煤矿事故隐患,真正把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在9月5日以前报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