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三年一月三十日

  徐州市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委发[2001]27号)的有关精神,徐州市旅游事业管理局更名为徐州市旅游局,为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参与研究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编制发展旅游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和推进我市旅游业体制改革,协同市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我市旅游市场,强化全市旅游市场的信息引导。

  (四)推进我市国际、国内旅游全面发展,研究我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制定我市旅游促销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五)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等方面项目的规划、立项、报批,并参与项目管理工作。

  (六)加强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对全市旅游市场和旅游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旅游者投诉,依法进行旅游行政执法检查,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七)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岗位培训,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八)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旅游局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局领导决定的事项;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催办;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政务信息、工作接待、后勤保障、安全保密、信访接待、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负责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以及发证工作,承办旅游从业人员技能等级考评的具体工作;负责导游人员的管理等工作。

  (三)行业管理处

  负责旅游涉外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定点单位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旅游车船和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单位的定点与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旅行社旅游保险的实施和质量保证金的使用;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负责旅游单位及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市场开发处

  负责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信息化工作;负责与国内外旅游组织、旅游促销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旅游行业声像、图文等宣传品的编辑、出版工作。

  (五)规划统计处

  负责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规划;负责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等方面项目的规划、立项、报批,并参与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旅游局事业编制20名(含后勤人员编制2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处长(主任)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