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乡、镇人民政府,长港管理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省政府第181号令),进一步做好敬老优待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敬老优待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老年人优待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来抓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省政府第181号令是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后,我省贯彻实施老年法规的又一重大举措,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也是广大老年人盼望已久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和掌握省政府第181号令的精神,切实把老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抓好老年人优待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全面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第181号令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和各自职能,拿出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

(一)市城管局负责落实好有关老年人进入公园、风景区、公共厕所门票实行减免费等规定;

(二)市文体局负责落实好有关老年人进入文化景点、娱乐场所、体育场馆、放映电影录相等场所门票实行减免费等规定;

(三)市卫生局负责落实好有关老年人到各级医疗机构(含民营和个体诊所)就医,享受优先服务,送医上门服务,为百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医疗保健服务等规定;

(四)市交通局负责落实好有关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乘坐长途客运汽车、长途客运轮船可以优先购票、优先上下车(船)等规定;

(五)市总工会负责落实好工人文化宫和俱乐部等场所,在观众人数不超过容纳限度的条件下,白天对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等规定;

(六)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好有关城镇和农村老年人不承担社会性集资的劳务负担,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劳动积累工;

(七)对百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老龄工作机构应当按月发给不低于100元的长寿保健费和生活补助费,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负担;

(八)市民政局负责落实好有关建设老年福利设施,老年人进入纪念性陵园门票减半优惠等规定;

(九)市邮政局、电信局负责落实好为有关老年人提供优先办理汇款、取款、取包裹、订报刊、发电报、打电话的服务,为福利院安装电话减免初装费等规定;

(十)市工商局负责落实好有关老年人老有所为,办经济实体优先办理证照等规定;

(十一)市法院应当优先受理和审理老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对经济上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诉讼费减免帮助等规定;

(十二)市司法局负责落实好有关为老年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规定;

(十三)市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负责落实好有关老年人死亡时给予丧葬补助等规定;

(十四)市老龄委负责落实好《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等规定;

(十五)市广电局、鄂州日报社等宣传单位要负责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政府181号令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加大落实工作力度,确保优待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贯彻实施省政府181号令,做好老年人的优待服务工作,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涉及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利益。各相关部门和优待服务的窗口单位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通力合作,依法抓好省政府令的贯彻实施,全面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实施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敷衍塞责拖着不办,更不能以本单位利益受损而顶着不办,把老年人拒之门外。

(二)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把所有老年人当作自己的老人一样对待,满腔热情地做好优待服务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省政府第181号令,熟练掌握省政府第181号令的主要原则和操作办法,充分保障老年人持证享受优待服务的权利。凡涉及有优待服务项目的单位,都要在有关场所(优待点上)挂牌明示,文明服务,兑现承诺,用真感情,真服务,使广大老年人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三)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老年人持证享受优待服务是政府赋予老年人的权利,是我们政府工作部门理所当然的责任。对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对拒不执行的,要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OO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