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克服非典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克服非典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实施意见

(市农业局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努力克服非典疫情给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今年农民增收12%目标的实现,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

  增加农民收入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是促进我市国民经济率先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半年,我市一手抓抗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保持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市农村上半年经济总收入达139.7亿元,同比增长18.79% ;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646.8元,同比增长14.14%.农民从第一产业获得人均收入为256.7元,从第二产业中获得人均收入751.5元,从第三产业中获得收入564.6元,外出劳务增加人均收入74元。

  从农民收入构成情况分析,非农产业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不断增长,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主导性因素。然而,由于非典的影响,我市农产品销售和农民外出务工受到了一定冲击,农民从第三产业获得的人均纯收入比去年同期减收41.3元,减少6.8%.当前,要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必须采取治标治本结合、增收减负并重等多项措施,千方百计弥补非典疫情给农民收入造成的损失。

  二、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问题

  (一)搞好农产品销售,扩大农产品外销。针对我市每年9-10月份蔬菜、果品上市集中的情况,要全面落实搞活农产品流通的各项政策,组织好旺季果蔬运销、贮藏;尽快组织经纪人队伍,动员和组织经纪人搞好外销;进一步疏通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清理和取消农产品流通中的不合理收费,降低农产品运销成本;在居民区建设农产品销售网点,缩小产销价差;搞好“订单”销售,增加贮藏量,缓解旺季销售困难。

  (二)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要引导农民离乡离土,进镇入城,向土地之外的空间发展,切实做好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积极开展特色培训和对口培训;制止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简化用工手续,杜绝乱收费行为,督促用工单位及时、足额兑现农民工工资;鼓励中小型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要优先使用农村劳动力。

  (三)搞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针对今年农作物病虫害比较严重的情况,要落实病虫害防治责任制,设立植保防治专门机构,组织统一的防治队伍,落实防治资金和物资,建立并落实好病虫害巡查报告制度。对重大病虫害瞒报、漏报、误报的,要给予严肃处理。要加强大秋作物管理,力争秋季丰产,确保农民增收。

  (四)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建立健全动物重大疫病应急机制。各县(市、区)要抓紧落实动物疫病防治规划,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健全动物疫情报告网络,尽快建立市、县两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按照国际国内通行的非疫区认证条件,建立动物防疫经费投入机制,改革和完善兽医管理体制和市、县、乡三级防疫体系;加强基层畜牧兽医中心站建设,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

  (五)做好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工作。要继续巩固扶贫成果,抓紧实施全年53个扶持项目,力争当年建设当年见效;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大力发展以养殖牛、羊等草食性畜禽为主的畜牧业生产,鼓励发展庭院经济;开展扶贫地区劳务输出,将劳务输出纳入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内容,力争贫困地区年输出劳力3万人,其中娄烦县1.6万人,阳曲县1.4万人。

  三、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农民增收空间和渠道

  (一)继续搞好安全农产品生产。根据市场对优质、安全、绿色农产品的需求,以肉、蛋、奶、菜、果、鱼等鲜活农产品生产为突破口,抓好安全农产品生产。要继续搞好17个蔬菜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扩大基地规模,优化基地布局;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和上市蔬菜质量检测工作,建立健全无公害蔬菜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扩大无公害农产品销售市场,培育农民增收新亮点。

  (二)大力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积极调整畜禽品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肉牛、肉羊和奶牛生产。要推广奶牛品种改良和规范化饲养技术,犊牛早期断奶与补饲、秸杆利用和优良牧草种植、架子牛短期育肥等技术,全面提高肉牛出栏率和牛肉品质;引进肉羊优良品种,提高出栏优质率;建立舍饲养殖生产模式,推广暖棚圈舍建设、优质高产牧草和饲料作物种植技术;积极兴办“托牛所”,以奶牛养殖规模户和园区为载体,不断规范饲养管理,变革生产方式。

  (三)全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放在龙头企业的培植和扶持上,抓好醋业、奶业、果蔬业和肉制品加工业,并在农产品保鲜储藏和运销等方面寻求突破;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收益;扩大流通环节中介服务,鼓励农民组建中介服务实体,使小块土地分散经营转变为具有“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的商品生产经营基地,扩大农民增收渠道。

  (四)加大乡镇企业改革创新力度。要继续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抓好在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重点工程法人责任制,确保按期竣工投产达效;搞好乡镇企业科技创新,在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优势,把发展第三产业和民营经济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点来抓;继续加强治乱减负工作。

  (五)继续抓好退耕还林工作。要加快退耕还林步伐,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年底完成45万亩退耕还林任务,保证农民钱粮兑现按时到村到户;把禁牧和改良畜种,禁牧和轮牧休牧结合起来,各县(市、区)要制定退耕还林禁牧实施意见,划拨禁牧专项经费;进一步搞好林权证、树权证发放工作,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犯。

  (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资机制,推进乡村公路建设,基本实现村村通油路、水泥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实施饮水解困后续工程,逐步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和水质不达标问题,力争10月底完成8万人的饮水解困任务;实施抗旱节水技术创新工程,年内新增节水面积2.4万亩;继续实施环城水保生态精品建设工程,完成水土流失初步治理面积15万亩;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收入不断增加。

  (七)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要充分发挥11个示范小城镇的带动作用,以县城和中心集镇为重点,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要吸引民间资本,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和投资建设小城镇,增强吸纳能力,扩大农民增收空间,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大力发展工业小区,引导乡镇企业连片发展,向小城镇集中,走区域化、集团化、专业化发展的路子;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向小城镇集中,投资入股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农民身份限制,为农民增收创造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

  (八)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要积极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大力发展农村商贸、服务、交通运输、观光旅游等行业;把发展第三产业与小城镇建设、城乡农产品市场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城中村”改造,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

  四、完善市场体系,发挥农产品市场对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

  (一)建立农产品市场网络。要加强农产品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农产品市场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规范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逐步形成粮油、蔬菜、肉食、禽蛋、水产品、干鲜果等品种齐全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以产地市场和集贸市场为基础,建立城乡一体化以专业批发市场和超市为骨干的农产品市场网络;改进农产品交易方式,积极探索产销直挂、连锁经营、网上交易、集中配送等现代交易方式,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二)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发布制度。要把“太原市农业信息网”和“太原农业信息”作为主要信息发布窗口,健全信息发布制度,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信息覆盖面,积极培养农村信息员,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网络,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五、深化农村改革,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

  (一)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要抓紧抓好以“四个取消”为重点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完善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查纠查处等制度;全面落实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实行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加强乡镇机构改革,压缩乡镇行政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归并设置过多、过散的事业单位,精简和优化教师队伍;确保改革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二)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要认真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把农村信用社办成服务“三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要增加农村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发放比例。

  (三)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改革和发展。要不断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完善疫情信息网络、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疫病防治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探索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因病至贫返贫问题;继续抓好全市农村非典预防工作。

  (四)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的指导,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征地管理工作,严格监督检查,切实保护好耕地;对土地被征用而失地的农民,要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防止出现农民失地又失业的现象。今年下半年,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对农村土地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乱占耕地、侵犯农民权益的违法乱纪案件。

  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农民增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农业法》的规定,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支农资金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并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采取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措施,从资金投入、科研与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市场信息、质量标准、检验检疫、社会化服务以及灾害救助等方面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农业生产;积极探索与我市经济相适应的农业投入机制。

  (二)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和方法。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从直接干预农业生产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上来,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增收工作的指导。同时,要搞好科技、信息、流通、政策、法律等全方位的综合服务,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分类指导,及时解决农民增收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农民增收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