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2003年量质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黄石市2003年量质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五"计划关键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市政府关于2003年继续对政府工作实行量质化目标责任制管理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率先在全省实现工业化、率先实现城镇化和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和外向型经济,突出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创业发展环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就业和再就业,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保持社会稳定。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总体目标与任务

(一)量化指标

1、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8%以上;

2、财政收入达到18.76亿元,增长10.16%,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86%,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达到6.5%;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2.6亿元,增长15%,投资率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23%;

4、外贸出口总额1.95亿美元,增长10%,外贸出口占GDP比重达到5.8%;

5、实际利用外资1.72亿美元,增长10%;

6、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86亿元,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75亿元,增长12%;

7、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提高2个百分点;

8、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4.5亿元,增长10%;

9、规模以上工业亏损企业减亏15%,亏损面控制在30%以内;

1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15%,高新技术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22%;

11、农业总产值19亿元,增长5.5%;

12、建筑业增加值达到16.5亿元,增长11%,建筑业产值35亿元,增长10%;

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1亿元,增长10%;

14、民营经济增加值155亿元,增长12%,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58%;

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比上年增加395元;

1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00元,比上年增加100元;

17、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1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安置3万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净增就业岗位2.87万个;

19、人口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6以内;

20、省委、省政府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达标,"一保、二控、三监管"工作及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落实到位。

(二)质化指标

1、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1)开展领导班子争创"五好"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同心同德,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创佳绩、抢位置、争荣誉";年度考核领导测评称职率在85%以上,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不称职率低于3%;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有目标、有规划、有措施,文明县(市)区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效果显著;

(3)干部理论教育工作抓得扎实,制度健全,全年进行各种讲座活动不少于2次。

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实施"民心工程",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1)"民心工程"有方案,有具体措施,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成效显著;

(2)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公仆意识强化;

(3)致力于改善投资环境,建立"投资代办"联办机制、并联审批机制和重大在建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加大对大中型企业、利税大户和民营企业服务力度,实现行政审批"零投诉";

(4)全面完成及配合完成市政府十件实事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5)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不增加农民负担;

(6)领导干部成员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各自形成一份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7)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结对帮扶任务。

3、切实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洁绿亮美"工程

(1)完成年度"洁绿亮美"工作任务;

(2)完成年度环保目标任务。

4、切实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

(1)加强信访工作,做到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阅批重要来信、亲自接待重要来访、亲自解决信访问题。及时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群众来信来访当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

(2)所辖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部达标,无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发生,无刑事犯罪案件发生;坚决打击取缔邪教活动,做到地区无"法轮功"组织,单位无"法轮功"练习者。

5、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力争进入全市、全省先进行列

(1)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城区出生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行列;

(2)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并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

(3)完成年度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6、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政务

(1)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行为规范,无越权执法行为,无重大渎职、失职行为,无有损经济环境、有损黄石形象的不文明执法行为;

(2)建立并全面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督查制、错案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等执法制度;

(3)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按要求进行了备案;

(4)行政案件当年结案率达100%,错案率在2%以内,且错案追究率达100%;

(5)行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法律学习,单位完成年度普法任务。

7、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1)及时办理、落实和反馈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和领导批示件办理任务,查办率和回告率均达100%;

(2)完成年度政务信息报送采用和政务值班任务,有1-2篇信息进入领导决策圈,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的信息员培训任务;

(3)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结率达100%,见面率达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

(4)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扶贫解困捐款任务,所辖单位扶贫解困捐款到位率达100%;

(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完成涉密人员年度岗位培训任务。机关计算机网络技术防范安全,有效运行。加强文件资料的管理与清缴销毁,无失密、泄密情况。

8、坚持党管理武装,确保武装工作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1、党管武装制度落实;

2、军事任务完成出色;

3、武装工作机构健全;

4、拥军优属成效明显;

5、后勤工作保障有力。

(三)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工作会议和责任制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及时调整充实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规划、"一岗双责"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有相关会议记录,有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有责任制检查考核的相关资料。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干,其它配套制度相互衔接、制约有力的制度体系。

3、进一步深化廉洁自律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干部礼品礼金登记、收入申报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相关办法,保证制度落实。

4、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保证执纪办案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办案;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信访办结率、按期办结率和优质结案率达到规定要求;加大查处力度,保证办案质量和安全,杜绝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查案不处现象;全面推行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协作(区)组制度,健全完善办案协作机制;正确把握政策,切实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5、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优化经济环境,积极开展企业、农村、医药、中小学、公路等"三乱"现象整治工作;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做到依纪依法行政;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履行职责到位。

6、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巩固、规范、提高源头治理腐败各项工作,使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市)区建立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大冶市、阳新县建成综合招投标中心;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提高县、乡两级和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以及村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履行职责到位。

7、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

8、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照中纪委责任追究六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对发现违反规定的问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三、考核办法

(一)根据2003年度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以市政府领导同志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下达量质化考核指标。

(二)对工作进度情况进行月报帐、季检查通报、半年小结,加强督办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三)年终结算方式:量质化指标总分仍为200分,其中量化指标150分;质化指标按100分设置,占总分20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按100分设置,占总分30分。量化指标的考核由市统计局对市政府量质化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指标超标部分加分按20%封顶。计分方法为:单项实际得分=单项实际完成值÷单项目标值×单项分值。质化指标、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考核采取自下而上和党委部门、政府综合部门与市政府分管市长评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市政府量质化目标考核办公室根据各责任单位全年量质化工作开展情况和日常检查考核结果,将日常量质化管理工作质量纳入考核范围,日常考核工作质量占总目标分的2%(4分)。量质化目标考核总得分=(量化得分+质化得分+党风廉政建设得分)×98%+日常管理工作质量得分。总得分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年终依据总得分进行奖惩兑现。

按实际总得分情况,量质化目标总得分以185分为达标,186-195分的,每超1分,县(市)、区(含开发区)奖励1500元,其它委局奖励1200元;196分-200分的,每超1分,县(市)、区(含开发区)奖励2500元,其它委局奖励2200元;200分以上的,每超1分,县(市)、区(含开发区)奖励3000元,其它委局奖励2500元。对获奖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奖励本单位所得奖励金额的5-10%。实际得分在180-185分的,不奖不罚;实际得分在180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不评优,并将得分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一)市量质化管理与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计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办检查室,负责检查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考核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工作性质分工,实行归口考核,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量质化目标管理责任单位的,对其考核工作由其他职能部门按分工实行交叉考核统计。市政府量质化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和各级考核办实施业务考核检查。

五、基本要求

(一)为保证政府工作量质化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责任要将考核指标进行层层分解,形成责任制目标管理体系,保证总体目标顺利实现。

(二)考核指标必须建立在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基础之上,具有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如遇不可抗御的自然灾害,指标可作相应调整。

(三)为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切实保证考核数据准确、真实,各级统计部门和负责考核数据计算报送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法》、《会计法》等有关法规。各级考核办要对各责任单位报送的目标考核数据进行评估审定,经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后,报送市政府量质化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和市统计局。